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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肾移植]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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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9 06: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西大同

“国家条例”里不是说,器官移植只能是无偿的吗?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要求有偿捐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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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9 07:3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本站长在肝移植后,带着身体康复的兴奋,建立本站,其目的之一就是向社会上宣传肝移植,现在看,这个概念小了,应该向社会上广为宣传器官移植的理念、器官捐献的理念。

死后捐献自己的器官为他人所用的理念,在我国还不能为大多人所接受,生前捐献器官的登记,死亡后捐献者器官接收、使用的渠道一直不畅,多次见诸报端,尽管这几年相关的工作开展略有起色,但真正靠生前就做了捐献登记进行器官移植的,面对大量人体器官需求缺口,连杯水车薪都谈不上。

这就不得不让我想起活体器官捐赠以及到处活跃的相关贴子,这说明从供需两个方面都有这方面的需求。活体器官捐赠历来争论都非常大,在这方面我国还没有相关的立法。在目睹了一些病友因器官来源紧张,等不到或错过移植的最好时机离去后,站长决定尝试性谨慎支持活体器官捐赠,对此类的贴子不再删、封。

专门开辟一醒目置顶贴放置此类回贴,发贴者不得重发、多发,发贴时需要提供手机联系方式,不可以只留网络联系方式,如QQMSN等,

本站声明及建议:

本站允许此类贴子,并不代表本站已经核实发贴者的真实信息,请求贴朋友仔细甄别。

寻求器官者,最好能与器官捐赠者通过其所留下的联系方式面对面交流,以进一步了解捐献人的情况,最好争取在一地解决,防止因此而导致的各种方式的欺诈(以前这方面的欺诈还是比较多的)。

给予捐赠者适当的补偿,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人体器官的买卖,但给予捐赠者适当的补偿本站长认为是必须的,至少捐赠者的手术费用、术后的营养费用是要器官受者方出的。至于“适当”究竟为多少合适,本站长认为少了不够相关的费用、多了肯定有卖器官之嫌,2-3万左右较为合适,这个数目对手术及恢复身体应该是够用的,同时它也解决不了生活中面临的困境(如能解决生活中面临的困境,就有卖器官的嫌疑啦)。

也许不久之后,本站也会删除相关的两个置顶贴子,以适应国家相应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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