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02-04 21: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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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自杀前写给妈妈的信 |
航亿苇
航亿苇,江苏如皋人,系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曾作企管、电脑部主管、报刊编辑等,现在广州馨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职。
我的老家在江苏,并且在无锡生活过七年。那个企图自杀以献肝救父的13岁女孩的家门口,或许我某天就曾路过。其实,我们在大街上路过了很多这样不幸的家庭,但我们没有办法将这些因病或因其他原因致贫的家庭从死亡线上拉出来。我们只能视若不见。只要灾难不是降临到我们自己的头上,我们听到这样的故事,最多感动一阵,之后就很快遗忘了。
琳琳(化名)的父母都是老病号。父亲长期肝火,母亲也是病号子。而一家三口只有1000多块钱的病退工资。依靠这1000多块钱,吃都是问题,哪里来的钱养病、治病。依靠亲友支持。可一个这样的家庭借多少钱都是无力归还的。当他们的债务从几万上升到十几万之后,亲友之间,恐怕也惟有冷眼相对了。于是,大人的病自然会加重。到了某一天,琳琳发觉自己的父亲转为肝癌,面临死亡的时候,她以自己幼稚的想法酿成家庭的更大悲剧。她以为自己肝能救活父亲,吞下200片安眠药。“妈妈对不起,我不能陪你,我死后把我的肝移到爸爸的身体里去,救爸爸。”这是她的“遗言”。
她原是家庭最后的希望。在媒体报道之时,琳琳尚未完全摆脱生命危险。如果她不能安全康复,留下什么后遗症,我不知道社会的良知如何面对。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难道对类似的不幸故事,就没有解决之道吗?
琳琳一家的不幸,全在于社会保障。或许,由于媒体报道,她家的情况会得到适当的捐助。但没有被媒体关注的琳琳之家呢?他们怎么办?
我没有找到全国重大疾病患者的总人数,但看到一个数据是目前全国肿瘤患者存量600万人以上。肿瘤患者情况不同,有些通过早期介入治疗即可康复。600万人中,也有相当一部分花少量的治疗费即可解决难题。重大疾病,笔者不清楚如何定义,但从感性理解,治疗费超过10万元的,那一定给普通家庭带来极大的生活困难。全国需要10万元以上治疗费的患者一共有多少人,每年新增的有多少人,如果进行一次重大疾病普查,即可弄清楚。
没有确切数据,只能假设。如果10万元以上治疗费患者一共有2000万人,每人平均治疗费30万元,那就是6000亿元;如果有1亿人,那就是30万亿元。从常识来看,1亿人的可能性不太大,否则中国就是病夫之国了。但如果是二三千万人,全国一年为重症患者支付几千亿到近万亿的治疗费,按照现在的国力,是可以承受的。
那么,为什么不建立一种重症患者特殊的救助机制?6000亿或上万亿,救人的性命,难道不值得吗?全国公款吃喝、贪渎、浪费之总数,不同的渠道有不同的计算方法。不管什么计算方法,都远高于万亿元。也就是说,中国只需要在相应制度上完善一点,就能省出一大笔钱来用于国人的重大疾病治疗。
生老病死是人生最大的事件。政府的重要责任,不是去拨出巨款建豪华大楼、形象工程,而是公共服务。除了道路、桥梁、市政工程等之外,政府优先的事务就是教育、医疗等方面。这些服务投入,是为社会的根基垫砖加瓦。可现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责任,太多地推给各个家庭。现在很多家庭,家里出了大学生,一家受穷;家里有了重病号,穷上加穷。教育、医疗、住房这新“三座大山”,压得很多人喘不过气来。可在我们拥有巨额财政收入和外汇储备的情况下,却找不到缓解民困的有效办法。这不是社会的麻木又是什么?
只要有决心,一些简单的办法就可以解决大问题。首先,将某些重大疾病从商业保险中划分出来,列为社会主义的全民福利项目。同时,建立国家重大疾病保障基金。基金来源,可以通过国家财政划拨一部分、向垄断及矿产企业征收国家租金、社会捐助等方式取得。接着,建立一个完善的救助申领机制。穷人的情况属实,按合理比例发放捐助款,不能太少,也不能超过实际需要。富人则可自动放弃这种特殊的国家福利。再就是在环保、生活方式等方面,进行提前干预,防止和减少重大疾病的发生。比如食品、药品安全抓得好,就可以避免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的发生,而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总投入却很少。中国急剧增加的重大疾病,相当一部分与环境有关系。那就花点力气解决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加强环境治理,只对少数企业的利润有严重影响。事实上,环保做得好,反而能产生新的经济效益。环保并不是只花钱、增加成本。问题是我们的机制和不少政府官员只着眼局部、眼前利益,没有国家全局的大效益观。
由是观之,我们的社会麻木根本在于制度性麻木。由于有了制度性麻木,社会才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得不到救助,同时也没有什么好办法防止及减少民众遭遇不幸。不幸的家庭越来越多,我们只好继续做大街上的路过者。这种制度性冷漠,最后摧毁的是社会的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