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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 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扩至福建 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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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07: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黑龙江齐齐哈尔
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扩至福建 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


  10日,记者从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扩大工作会上获悉,全省范围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我省成为国家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首批11个全省试点省份之一。
  据介绍,去年,厦门市被确定为人体器官捐献全国试点城市之一。今年7月,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批复同意,我省在厦门市试点的基础上,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扩大至全省。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省红十字会目前已成立“省红十字永生天使基金”,为实现人体器官志愿捐献者的困难家庭提供人道救助,保障捐献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为缅怀、悼念这些无偿捐献者,福州、厦门市红十字会还专门修建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纪念园。
  据介绍,目前全省已有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解放军第180医院(泉州),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7家医院具备器官移植资质,这7家医院可移植的器官包括肝脏、肾脏、心脏、肺。
  目前,我市报名登记捐献遗体和器官的志愿者已达1500多人,其中有82名志愿者实现了捐献愿望。仅去年,我市就有79人志愿报名捐献遗体和器官,11人实现了遗体、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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