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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你算什么鸟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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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12: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滁州

从中国传统的戏剧舞台到口头流传,武松似乎总是以好汉的形象示人的,新版连续剧《水浒传》同样没能摆脱这一套路而把武松刻画成了“力能克虎,排拒女色,忠厚孝悌,疾恶如仇,行动果断,敢做敢当”的盖世英雄。然而,平心而论,对武松这一形象的认可,有很多人实际上是用民间传说中的武松取代了《水浒》里的武松,其实,这是两码事儿。如果就作品说作品、就人物论人物,《水浒》里的武松,他的种种表现实在算不上好汉。

知道武松在打虎之前是干什么的?且看《水浒全传》第二十三回。原来他是喝醉了酒和人相争,及至大打出手,竟打出人命官司来(其实那人没死,只是武松心里害怕,误以为人家死了),只好投奔到柴进门下。可是到了这里也不受欢迎——白吃白住,喝酒闹事,还动不动就殴打仆人,让人怎不恼他?还是柴大官人胸襟宽广,不曾赶了他出去。

众位看官想想,武松这厮既然投奔了人家,却要打人家的仆人,什么德性!幸好宋江提携他,给他银两、衣物,还和他结拜为兄弟。真是太抬举他了,对待此等人物怎能如此?说句公道话,武松在打之前虎能有什么名气?不过是清河县一介草民,灌了点黄汤就杀了人的无赖。凭着杀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的名堂――还没杀死,在江湖上出了点名,就被大家公认为英雄。尤其是有个后来被“腰斩”的金圣叹,还一个劲儿替他胡乱吹嘘:“武松乃上上人也。”

武松打虎其实也算不得光彩的事情。店小二好心相劝他却不听,执意过冈,还污蔑人家是想迷了他,夺走钱财。等到看到官府公文,果真有老虎!“惊出一身冷汗”——没准还两腿发抖,几欲逃命。耐人寻味的是,在看完阳谷县盖着大印的榜文告示后,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回去时,须吃他耻笑,不是好汉,难以转去。”其实,他上了景阳冈就是好汉了吗?假如老虎把他吃了,谁还知道他是谁谁谁呀!一介莽夫而已。但是,假如他是为了为民除害上的景阳冈呢?意义好像就不一样了,即使让老虎吃了也是一条好汉。可他的动机显然不是这样。最后武松侥幸把老虎打死,但又能说明什呢?有一把子力气而已。并且是武松死要面子,恐回去会受嘲笑,硬着头皮上冈的,而且退一步说,武松的“虎山行”,毕竟是借着酒劲儿,逞强而为。要是在清醒的时候,并且还百分之百地确信老虎在那等着他,估计说死他,那个景阳冈他也不会上去的。他因此一举成为“英雄”。其实武松并非想为民除害,却因“为民除害”当了个都头。如若不然,就算不帮他哥哥卖烧饼,也是个没出息的地痞流氓,如牛二、米中虫、饭中屁之流。怎的那些人上不了梁山,武松却堂堂皇皇地当了上上人,豪杰中的豪杰。可叹可叹!

打虎以后,武松开始风光,逢人就吹:“我乃打虎武松也。”“我武松三拳两脚打死个大虫。”可是到了县官老爷们面前,又如缩头乌龟一般:“小人托赖相公的福荫,偶然侥幸,打死了这个大虫。非小人之能,如何敢受赏赐。”真是“知书达礼”,又谦虚又谨慎呀,却显得那样市侩又虚伪!

替施恩夺回快活林,武松很卖力气。他对施恩这样说道:“就是一刀一割的勾当,武松也替你去干!”言外之意,就是杀人放火,这个忙也要帮,而事实上呢,武松这个忙帮的还真就和杀人放火差不多,文雅点说就是助纣为虐。为什么这么说呢?

先来看看施恩什么玩艺儿:一个看牢的和囚犯勾结,能是好人吗?你又说了,即便他不是好人,他开饭馆也是正当的。正当?你且看施老爷如何开饭馆:“往常时,小弟一者倚仗随身本事,二者捉着营里有八九十个弃命囚徒,去那里开着一个酒肉店。都分与众店家和赌钱兑坊里,但有过路妓女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他去趁食。”这可是施恩自己招认的,这和地痞又什么不同?简直是占林为王。施恩不仅是流氓,还是个当官的流氓(当代这样的流氓多的是)!

然而,好景不长,蒋门神来了以后,施恩就站不住脚了。为什么呢?一是蒋门神的武艺比他高,他打不过人家。黑道上往往就这样,谁狠、谁厉害谁就当老大。二来施恩的父亲施管营的上司张团练,是蒋门神的铁哥儿们。官大一级压死人,有张团练在那罩着蒋门神,施恩没了保护伞或者说他爹的那个保护伞不管用了,所以,他只好憋着一肚子气万分不情愿地把这笔财路让给了蒋门神。显而易见,这个快活林固然不姓“蒋”,但也不能说姓“施”,施恩和蒋门神的矛盾,说到底无非是和官府勾结的黑势力狗咬狗的一嘴毛,谈不到谁正谁邪,谁对谁错,用老百姓的话说:两个王八熬汤--一个味儿,都不是什么好货色。因此,武松替施恩夺回快活林,并不是伸张什么正义,他的这种无原则的掺和与侠义精神一点都靠不上边儿。他之所以要出头,说白了,其实就是被施恩的小恩小惠一忽悠,想充当好汉逞能罢了。

武松还有一项重要罪行——滥杀无辜。有句话说的好:冤有头、债有主。说的是做人要恩怨分明。在江湖上混的好汉很信奉这一点,这一点似乎也成为他们行侠仗义的潜规则。违背了这个潜规则,无疑会被人看不起。可武松偏偏就违背了这个潜规则。他报仇很正常,可血溅鸳鸯楼他连杀十五口,就连人家的两三个妇女,没招谁没惹谁,平白无故做了武松刀下的屈死鬼,累及了许多无辜!如此的行径,别说是好汉了,连个有道的强盗都不如,简直就是魔鬼。如果说替施恩夺回快活林,在无原则、瞎掺和中多少还有点好汉气概的话,那么,在鸳鸯楼飞溅的血腥里,武松的头上这点好汉的光环,已经彻底暗淡无光了。

看官中有人也许会说,说武松不是好汉,那他杀完人在墙上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作何解释?这很好解释。在武松杀死第七个人的时候,他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是这一死。”很显然,武松之所以留下自己的姓名,一是感到这样做,解气;二是认为仇报了,还杀了那么多人,即使被抓住也值得。在情绪亢奋,失去理智的状态下,他这样做很符合一个丧心病狂的人当时的心态,很正常。

武松对害死他哥哥的西门庆、潘金莲、王婆恨之入骨,但并非对所有的害人性命的人都恨之入骨,有时还正相反,他还会与害人性命的人互换帖子拜为兄弟。张青、孙二娘在十字坡开黑店,害死旅客无数,赚尽不义之财,书中有段张青对武松讲的话说得明白:“只等客商过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在人们的一般的观念中,英雄就是要除暴安良,就是要路见不平一声吼,可是武松在知道张青、孙二娘是谋财害命的不法商家,并与孙二娘有过一番打斗后,却与张青等人称兄道弟、相处甚欢,甚至还向孙二娘道一声歉,说“甚是冲撞了嫂娘,休怪!”打孙二娘,本属正当防卫正当行为,怎么会是“冲撞”?可见,我们历来景仰的这位英雄人物,完全是是非不分、善恶不明,道德观念(如果他有的话)糟糕透顶,称他为英雄,实在是搀杂了太多太多的沙子。

有一个似乎不成文很有趣的标准,人们评价一个人是不是好汉,往往看他好不好“色”。所以,一提到武松,有的人就说了:武松是条好汉,因为他面对潘金莲的诱惑,心一点儿都没动。持这种想法的人,说的没错,面对潘金莲的诱惑,武松确实心一点都没动。但是,有一个前提别忘了:潘金莲可是他的嫂子。尊敬自己的嫂子就是尊敬自己的哥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没有父母的人,嫂子比母——这种观念在封建时代很重。所以,武松对待潘金莲的态度,也是一个人做人应坚守的基本道德,一般人也可以做到,这不足以成为他是一个好汉的条件。更何况,潘金莲的命运是那么值得同情,相信她至死不渝爱着的终是武松,而非西门庆。一拍即合的爱向来不是真正的爱。西门庆这名字听起来都有些风花雪月,只有武松才是她床前的明月光,心头的朱砂痣。正因如此,后来的悲剧,武松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个外表强悍的男子虽说有些粗线条,但既能细心地送她红绸缎(见《金瓶梅》),大约也具备侠骨柔情的素质。如果他对这场情事的处理态度能够力所能及地艺术些,温和些,而不是那么偏激和决绝,说什么让哥哥要“看紧门户,篱笆扎得牢,不怕野狗入”,潘也许不会备受刺激,情迷西门,结局也不会那么血腥。

金圣叹评《水浒》,力挺武松,说他“是豪杰,不受羁靮”。金圣叹从人性本质的角度得出这样的结论,应当说有他的道理。但人是社会的人,我们能脱离开一个人活生生的社会实践,空对空地评论人的本性吗?不过,也正像金圣叹所说“《水浒》到底只是小说”,作为一个文学艺术形象,人人眼里都可以有个武松,人人心里都可以有个武松,人人读书都可以读出个武松。武松是不是一条好汉呢?这永远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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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8 09: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同感。我国文化推崇的好汉尽皆“武二郎”式的人物,所以我们善恶不分,乃至于当今诚信都成了问题。美国颂扬的是““乔布斯”“比尔盖茨”“马丁路德金”式者为英雄,所以美国是世界第一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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