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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中药治疗肿瘤医保期调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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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16: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中药治疗肿瘤医保期调至5年
作者:谢克伟  来源:东方网 日期:2013-05-07

  据《新闻晨报》报道,记者昨天从医保部门获悉,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疗范围的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项目,所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的期限由原来首次确诊或恶性肿瘤复发之日起的18个月调整为五年。上述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项目包括必要的相关辅助检验和检查等项目。

  据悉,市人保局和市医保办昨天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保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通知》实施前已经确诊为恶性肿瘤或复发的患者,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的期限自确诊或复发之日起算。《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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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多家报道,也没看出是哪个城市,北京?上海?
这就是如今新闻记者的素质。
中药越来越贵,应该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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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21: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杭州,中药治疗肿瘤,根本没有期限。袁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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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不够准确,看内容是指特病医保。  发表于 2013-5-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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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22: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从没听说有此规定的啊{:soso_e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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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阳光还没有照到您那里,北京也没听说。  发表于 2013-5-9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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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9 16: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关于进一步完善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保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人社医发〔2013〕24号

                                                                2013年05月06日
    市医保事务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办公室),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更好地保证恶性肿瘤患者的合理诊疗,经研究并听取专家意见,现就进一步完善恶性肿瘤门诊大病部分项目医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延长门诊大病医疗期限

    对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疗范围的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项目,所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的期限由原来首次确诊或恶性肿瘤复发之日起的18个月调整为五年。上述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项目包括必要的相关辅助检验和检查等项目。

    二、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实施前已经确诊为恶性肿瘤或复发的患者,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的期限自确诊或复发之日起算。

    (二)恶性肿瘤门诊大病的其他医疗项目范围以及门诊大病医保待遇的期限和定点医疗登记制度仍按照沪医保(2001)48号、沪医保〔2003〕111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

见上海医保网
http://www.shyb.gov.cn/ybzc/201305/t20130506_11477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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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0 15: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此事没听说过这规定啊{:soso_e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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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0 16: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

医保条条框框真不少,但关乎民生的有有几何,医保目录内可以核销,不在目录里比例还少嘛。
城镇医保核销比例仅达65%,何时盼得彩云归——享受公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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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1 19: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肿瘤中医药治疗从18个月调整到5年,什么意思呢,原来18个月,就意味着18个月以后不给治疗了,或是你就活不过18个月。。。那五年后还需要治疗吗?。。。医保这些人就是在拍脑袋玩数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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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1 20: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肿瘤中医药治疗从18个月调整到5年,什么意思呢,原来18个月,就意味着18个月以后不给治疗了,或是你就活不过18个月。。。那五年后还需要治疗吗?。。。医保这些人就是在拍脑袋玩数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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