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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 深圳有望建立器官捐献体系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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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02: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本报讯】(记者 彭蓓)昨日,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深圳调研时表示,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颁布后,现亟待逐步落实。当务之急是建立我国器官捐献体系。深圳的器官捐献工作从宣传、教育到实践,在全国走在前列,其经验值得借鉴。深圳有望成为建立我国器官捐献体系的试点。

  黄洁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他来深圳之前看到媒体上登载的一则新闻深深触动了他:一名在深圳打工的布依族青年杨杰因车祸住院,经精神科专家鉴定为“脑死亡”后,家属含泪决定将他身体的可用器官捐献给社会。10月12日上午,杨杰的器官摘取手术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人民医院进行。杨杰捐献的人体器官包括心脏、肝脏、肾脏(2个)、眼角膜(2个)和皮肤,成为我国捐献人体器官最多的一位捐献者,也是经过神经科专家判断“脑死亡”后,最符合医学伦理准则的一次器官捐献。获取器官手术结束后,医生将杨杰捐献的多个器官立即乘飞机送往北京、天津、上海、武汉等多个城市,那里有多位急需器官移植的病人在等待生命的希望。中国器官捐献联盟深圳执行主任高敏说,杨杰捐献的器官已经让7个鲜活的生命得到重生。

  作为我国器官移植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黄洁夫表示,我国目前是世界第二大器官移植国家,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于去年3月21日通过,5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目前每年有30万肝病患者因肝病死亡,100万肾透析病人等待器官移植的机会,但现在只有1%的人能获得供体。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要求,必须建立起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医学伦理,又能健康发展的器官捐献体系。

  “看到这则新闻,我很受震撼。”黄洁夫说,深圳是改革开放的前沿,这里的无偿献血、角膜捐献和骨髓捐献都是全国开展得很好的地区,是一座充满爱心的城市。“深圳在器官捐献方面的工作经验值得全国借鉴。”他表示,深圳可以作为全国器官移植的一个试点,然后在国内分片区推广,希望能在5年内完善我国的器官捐献体系。“具体的工作方案,等回到北京后向党组汇报,经过国家器官移植委员会讨论后制定。”黄洁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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