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生部网站2月16日发布的新闻,针对最近一些媒体关于“17名日本人在中国通过旅游方式接受器官移植”的报道,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中国坚决反对器官移植旅游,并严格遵循世界卫生组织《伊斯坦布尔宣言》中关于人体器官移植方面的原则。目前,卫生部已责成相关部门展开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规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用中国人的名字住院
“17名日本人在中国通过旅游方式接受器官移植”的消息,最早出现在日本共同社2月6日的报道中。报道称,自 2007年中国原则上禁止向外国人移植脏器以来,至少有17名日本人在中国接受了肾脏、肝脏移植手术,这些患者都是通过一家负责脏器移植的日本非营利组织联系到中国医院的。他们的年龄在50到65岁之间,多数为肾脏移植,其余为肝脏移植。他们在中国大约停留了20天,在广州市的一家医院接受移植手术,平均每例手术费用为800万日元(约合58.5万元人民币),包括向医院和医生支付的手术费、差旅费用,以及在中国的其他开销。
报道称,这些日本患者应中国医院方面的要求用中国人的名字住院,而“提供脏器的人可能多是被判定脑死亡的死刑犯”。安排这些患者到中国接受手术的那家日本非营利组织的一名干部强调:“没有向提供脏器的人付钱,所以不是脏器买卖,也没有收取中介费用。”
2月7日,日本第二大报《朝日新闻》也报道了这一消息。《朝日新闻》的记者寻访到了一位居住在关东地区的男性患者,该患者称,他于2007年8月在中国广东的一家医院接受了肾脏移植手术,为此向那家非营利组织支付了1000万日元(约合73.2万元人民币)。这名患者说,那家医院是“军队附属医院”,他还记得其中一位中国医生的名字。《朝日新闻》记者设法联系到了那名中国医生,该医生否认他在《有关境外人员申请人体器官移植问题的通知》发布后为外国人做过脏器移植手术。
那家非营利组织的一名负责人对《朝日新闻》表示,除了支付手术、差旅等费用,每名患者还向主刀医生支付了约200万日元的“感谢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