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83|回复: 0

[器官捐献] 1:150,生命接力之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6 16: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在这样一个节日里,器官捐献成为一个较为沉重的热点话题。记者获悉,我国目前器官移植供需比为1∶150,2010年我省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至今共有20位平民英雄捐献器官,延续了47个垂危的生命,但杯水车薪,大多数的患者仍在苦苦等待中去世。

  他们延续了47个生命
  37岁的杨建葵是长沙县金井镇蒲塘村的一名普通农民,2007年9月,妻子因患尿毒症,还未等到合适的肾源,便遗憾地离开了。妻子的骤然离世,让他深深感受到器官终末期患者及家属,对合适器官的强烈需求和渴望。

  2011年12月,不幸再次降临。杨建葵本人遭遇车祸,经医院全力抢救,还是没能挽救他年轻的生命。按照他的生前遗愿,他的两个兄弟找到了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协调员,捐献了2个肾脏,让两位陌生的尿毒症患者重获新生。

  像杨建葵一样的平民英雄,已有20名。省红十字会秘书长刘迎建介绍,自2010年全国在我省开展试点工作以来,20名器官捐献者分别捐献38个肾脏、9个肝脏,共延续了47个濒临死亡的生命。为表示对这些英雄的崇高敬意,我省在长沙凤凰山陵园开辟了“遗爱人间”公益陵园,作为遗体、器官和角膜捐献者的免费安葬地。

  不缺技术,只缺观念
  “我们的移植技术已达到国际水平,但器官紧缺已成为移植医学的绞索。”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副院长叶启发教授说,我国每年有100万人需要进行肾脏移植,每年有30万终末期肝病病人需要做肝脏移植,但每年成功移植的总共不到1万例,我国器官移植供需比为1∶150。我省情况与此类似,供需缺口极大。“而美国器官移植供需比为1∶6。”

  受传统文化中一些观念的影响,人们普遍难以接受器官捐献。叶启发介绍,正是这些观念“卡”住了器官捐献,全国每年仅因车祸死亡的例数就有数万,若能捐献器官,至少能挽救上十万器官衰竭患者。

  “殡葬制度的改革已经开始改变人们一些观念,希望全社会营造捐献器官延续生命的宣传氛围,将有更多人因此受益。”叶启发对此充满希望,他说日前召开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总结会”上,卫生部已经提出,有望在3至5年的时间内建成器官捐献体系,改变过去获得移植器官的畸形方式。

  刘迎建介绍,目前,我省建立了60名专职和兼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协调员来自各级红十字会,以及省内拥有器官移植手术资质的9个医院的医护人员,专职协调员从事人体器官捐献的知识普及、宣传动员和联系协调等工作,兼职协调员主要任务是发现潜在捐献者,协助进行宣传。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非移植专业的医护人员对器官捐献、移植知识知之甚少。”医院的危重病人,是潜在捐献者群体,叶启发建议各大医院,特别是9个有移植手术资质的医院,加大器官捐献宣传,“每家医院一年完成10例,9家医院至少可以挽救两三百人。” 叶启发说,一旦改变观念,这件有意义的事情也就没那么难了。

  呼吁立法

  打通捐献“绿色通道”

  “提高公众知晓率,应该从国家层面通过立法来鼓励公民身故后捐献器官,同时保障捐献者的权益。”叶启发介绍,目前大多数国家对器官捐献都有相关法律,我国2007年由国务院通过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作为我国开展器官移植的法律依据,但该条例侧重在监管不规范的移植,而非鼓励公民器官捐献,并未打通器官捐献的“绿色通道”。

  困扰器官移植的另一个问题是:脑死亡标准。在国外,脑死亡后就可捐献器官。但在我国,人民普遍认为心脏停跳才是死亡,短时期很难接受脑死亡捐献。“所以目前我们执行脑死亡、心死亡,以及脑和心均死亡的三种标准。”叶启发呼吁,应该尽早出台关于脑死亡的法律,“这样可以捐献心脏挽救更多人,也能为其他器官移植赢得更多时间。”

  无偿捐献器官后,家庭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引起红十字会关注。“大多数捐献者都是遭遇意外,抢救无效死亡,这对家庭带来巨大冲击,或多或少都存在家庭困难救助。”刘迎建认为,捐献者对社会有贡献,无论是从人道或伦理学角度,还是从国际通行规则来看,对其中的困难群体实施救助都是应该提倡的,但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得以保障和规范。

  链接
  我省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一般来说,只要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都合适捐献器官。凡有意愿者,都可在生前通过书面申请器官捐献登记。没有登记、但生前未表示不愿意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申请捐献。湖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电话:0731—8258494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移友网社区 ( 京ICP备18051075号-2 )

GMT+8, 2024-9-22 04:18 , Processed in 0.02635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4-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