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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要闻] 黑中介组建手术团队进行换肾生意 少年卖肾后成三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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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15: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黑龙江齐齐哈尔
  少年王小昆(化名)没有想到,自己卖一个肾仅得到了2.2万元人民币,而现在,却要花数十万元甚至更多的费用将一个好肾移植入体内来救命。   

  每个肾源“供体”卖肾的动机,也许不尽相同。王小昆始终不愿意向司法机关透露自己卖肾的真实目的,办案人员只知道,王小昆在拿到卖肾的钱后,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和iPad2。  

  据了解,“受体”为得到王小昆的一个肾,共支付了15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除王小昆得到2.2万元人民币外,余下的大部分赃款被当地黑中介、医生、记者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层层瓜分殆尽。  

  日前,记者赶赴湖南郴州,再次对这一桩离奇的少年卖肾案展开了深度调查。  

  黑中介组建“手术团队”进行“换肾生意”  

  何伟,湖南省道县人,因欠债穷困潦倒,便想通过非法肾移植牟取暴利。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何伟给昔日的朋友尹申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里,何伟力求尹申帮忙找两个肾源“供体”,并承诺每找一个“供体”,可付给尹申2.5万元(其中包括付给“供体”的费用,介绍“供体”的中介费和“供体”的日常生活费等)。答应何伟后,尹申通过自己的QQ号在专门卖肾的QQ群里发贴寻找肾源,标价“2.3万元一个”。不久,分别有两名中介联系上了尹申,称有“供体”可以介绍。尹申又把这一消息反馈给了何伟。  

  看着各大医院排队等候肾源的患者,何伟不愁找不到“受体”。不过,要想在正规医院通过合法途径来进行自己的“换肾生意”,何伟深知难度很大,为此,他盘算了许久。  

  2011年1月的一天,何伟在郴州市“九天俱乐部”打桌球时,无意中认识了郴州新闻网的记者唐世民,这让他眼前一亮。为了跟唐世民拉近距离、搞好关系,何伟经常请唐世民出去吃饭和玩乐。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何伟要唐世民帮忙找一家医院的手术室做血管缝合手术,唐世民答应帮忙。2011年3月底的一天,唐世民带着何伟来到了郴州市198医院男性泌尿科门诊主任苏开宗的办公室。在苏开宗的办公室里,何伟提出,想借手术室做血管缝合手术,他开出的条件是“每借手术室做一台手术,可付给苏开宗6.5万元报酬”。  

  苏开宗便带着何伟、唐世民二人到这家医院门诊大楼二楼查看了手术室里的条件。看完手术室后,何伟说,希望苏开宗能在手术室里添加麻醉机,在病房里添加沙发、电视等设备,苏开宗答应尽快搞好。  

  在苏开宗购置完麻醉机后,何伟又联系到了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科医生黄龙东(另案处理),让其去调试麻醉机,并要其做肾脏移植手术的麻醉师,承诺事后给予辛苦费。黄龙东并不具备人体肾脏移植手术的麻醉师资质,但具有参与此类手术麻醉能力,抱着多赚些“外快”的心理,他答应做手术麻醉师。  

  紧接着,何伟又让唐世民帮忙找一名护士和一个医生作为手术时的助手。唐世民联系到了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泌尿外科护士黄美(另案处理),黄美又想到了自己的丈夫——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杨峰(另案处理),唐世民承诺“事后给辛苦费”,二人均表示同意参与手术。  

  “手术团队”雏形已初现,只差灵魂人物——主刀医生。2011年4月的一天,何伟给远在千里之外的云南省肿瘤医院泌尿科副主任医师宋忠于打了一个电话,邀请其来郴州市做人体肾脏移植手术,并承诺每做一例手术支付5万元的辛苦费和2000元的路费,宋忠于表示同意。  

  卖了好肾留坏肾,“供体”少年亟须肾移植手术救命  

  有了手术场地,组建完“手术团队”后,何伟催促尹申尽快落实“供体”。与此同时,何伟打电话给湖南省益阳市一个绰号为“老黄”(在逃)的中介,让其介绍“受体”患者来郴州做手术,二人还约定,每做一次肾脏移植手术,“受体”须支付25万元左右的费用。  

  在尹申的运作下,甘肃男子“黄立强”和安徽小伙“王小昆”作为“供体”,先后到了郴州。不久,“老黄”亦带着两名“受体”患者来到了郴州。  

  2011年4月18日,唐世民来到郴州市198医院,通知苏开宗提供手术室。4月20日,何伟派人带“供体”和“受体”四人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做血型配对、CT等一系列手术前的身体检查。4月21日,何伟打电话给宋忠于,叫他到郴州主刀人体肾脏移植手术。  

  2011年4月22日晚上9时许,何伟、尹申、唐世民、宋忠于、黄龙东、杨峰、黄美等人和“供体”黄立强以及1名“受体”患者来到郴州市198医院,苏开宗用职务便利安排了手术室。  

  手术过程中,宋忠于作为主刀医师,负责给患者做肾脏的切除和植入手术等;黄龙东负责手术中的麻醉事项;杨峰作为宋忠于的助手协助手术;黄美为器械护士,负责为医生传递手术器械。  

  手术结束后的第二天上午,“老黄”付给何伟22万元。何伟分给苏开宗6万元,宋忠于5.2万元,黄龙东4000元,杨峰5000元,黄美3000元,唐世民1万元,黄立强2.2万元,尹申1000元,自己则获利6.3万元。  

  2011年4月28日晚上9时许,何伟等人带着“供体”王小昆和另一名“受体”患者,再次来到郴州市198医院,做了人体肾脏移植手术。  

  这一次,“老黄”付给何伟15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按事先约定,何伟等人再次将这笔钱进行了瓜分。  

  王小昆拿到2.2万元钱,他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和iPad2。回到安徽家中后,王小昆的身体每况愈下,在母亲欧林春的追问下,王小昆道出了卖肾实情。  

  2011年5月9日,欧林春带着王小昆到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报案。此后,多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同时,欧林春带着王小昆先后到多家医疗机构检查身体。医生告诉欧林春,王小昆的身体根本不适合做肾脏移植手术,其左肾功能有问题,具有正常功能的右肾被切除卖掉后,肾功能不全,导致出现了慢性肾衰竭。按照医生的说法,唯一的补救方案就是再移植一个好肾给王小昆,而这需要排队等肾源和巨额的医疗费用。面对残酷的现实,欧林春终日以泪洗面。  

  经鉴定,王小昆的伤情构成重伤、三级伤残。  

  检察官建议尽快查扣赃款和非法所得,保障少年及时接受医治  

  让众多犯罪嫌疑人没有想到的是,1994年出生的王小昆,在做肾脏移植手术时系未成年人。2012年3月8日,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何伟、尹申、唐世民、宋忠于、苏开宗等5人依法提起公诉。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案发后“供体”黄立强失踪了,目前公安机关正全力查找其下落。而湖南省娄底市一当事人在看到本网报道后,向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唐小弼举报了何伟等人的另一起犯罪线索。  

  举报人称:“我父亲通过何伟的介绍,也在郴州做了一例肾脏移植手术,花了几十万元,但不到一个月,被植入的肾脏出了问题,手术失败了……”  

  唐小弼向记者透露,检察机关目前已将这一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如果举报属实,检察机关还将对何伟等犯罪嫌疑人的遗漏犯罪进行追诉”。  

  鉴于案情的特殊性,在办案中,检察官一直对王小昆及其家人进行心理安抚。考虑到王小昆因身体原因不便于长途跋涉,而王小昆及其父母的诉求又相当迫切,检察官通过QQ视频、电话等方式与王小昆及其父母多次进行沟通,就他们关注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务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这是一起特殊的少年卖肾案,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司法应当彰显出人文关怀。”郴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红卫告诉记者,面对王小昆的家庭困境,检察机关已建议公安机关尽快查扣赃款和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尽力保障王小昆及时接受医疗救治。  

  王小昆的母亲在和检察官视频通话中,这样感慨:“我们对检察机关的做法十分满意,尤其是检察机关能够做到以人为本,体谅孩子卖肾后身体和心理受到的伤害……我们真的很感激,谢谢你们!”
  [责任编辑: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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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20: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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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14: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吉林长春
{:soso_e140:}价值观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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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6: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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