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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 移植器官供不应求困扰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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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1 23: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最近,两位母亲在北京“换肝救子”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但这次手术并不符合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那么其他国家在这个问题上的做法又是怎样呢?

   欧洲自愿无偿捐献立法加强管理[/b

  ]欧洲国家主张在自愿和无偿条件下进行器官捐献,器官捐献必须用于正常医学用途,严格禁止滥用器官移植,禁止进行器官买卖。欧洲各国都通过相关法律对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进行约束和规范。例如瑞士《联邦器官移植法》规定,禁止进行器官买卖,器官移植必须在自愿前提下进行。法国规定,活体器官移植必须在近亲间进行,捐献者和接受者必须证明至少共同生活2年。德国和摩尔多瓦也都禁止公民在任何国家进行器官买卖。

  其实,欧洲也一直面临着器官移植需求大、可供移植器官来源不足问题。据欧盟委员会统计,欧盟大约有5万多名患者注册等待器官移植,平均每天有12个人在等待中死去,等待移植心脏、肝脏、肺脏的患者死亡率高达15%至30%。

  为此,欧洲近几年致力于从行政和立法层面加强对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管理,打击非法器官移植。欧盟委员会2008年公布欧盟有关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法案以及相关行动计划,要求各成员国建立器官捐献和移植的质量与安全共同标准,增加捐献器官数量,提高器官移植系统效率。行动计划要求各成员国设立专门机构,监督器官捐献质量和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建立捐献人体器官的跟踪制度以及事故和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要求成员国采用标准化方式收集捐献器官信息,并确保正确提供和移植器官。

  美国信息系统完善黑市依然存在

  作为世界上最早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国家之一,美国的器官移植手术数量也最多,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器官移植系统和法律保障体系。1984年,美国通过《国家器官移植法》,并成立了一系列组织机构进行管理。

  美国关于器官移植的信息处理是这样进行的:一方面,患者要经过专业人士评估,决定他是否适合接受手术。只有在身体和心理两方面都作好准备的人才能进入等待移植器官的名单,他的健康状况、年龄、血型等信息都会被输入全国数据库。另一方面,当有合适的器官出现时,捐赠者的信息也会被输入到相应数据库,由专门程序匹配,对潜在的器官接受者进行排序。然后按照排序逐一联系器官接受者,确定他们是否能接受手术。

  即使有了这样一个全国性系统,目前在美国对人体器官移植的需求仍然远远大于供给,每年都有很多人因为等不到所需器官而死亡。因此,虽然美国法律规定买卖器官违法,但买卖人体器官的黑市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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