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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北京居民医保“一老”看齐“一小” 住院报销上限提至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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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1 17: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住院报销提高“一老”看齐“一小”

    比例提高至70% 上限增至17万元 明年元旦起实行

    市人社局昨天发布消息,从明年1月1日起,提高本市城镇居民医保中“一老”和无业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上限,向此前待遇较高的“一小”看齐。届时,本市所有城镇居民住院报销待遇实现统一,报销比例提至70%,报销上限提至17万元。新政惠及人群约25万人,待遇提高的同时个人缴费并不增加。

    昨天,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提高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一老”和无业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和住院报销上限,分别从此前的60%、15万元提高到70%、17万元。

    据了解,早在2010年本市即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统一的城镇居民门诊报销制度。但因城镇居民筹资水平不高,基金的“家底”不够丰厚,因此住院报销标准没有完全一致。之前城镇居民中的学生儿童,即“一小”的住院报销待遇相对较高,报销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而“一老”和无业居民报销待遇相对较低,分别为60%和15万元。

    据介绍,此次提高“一老”和无业居民住院医保报销水平,是通过增加政府补助标准的方式,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增加40元,个人筹资标准不变,不会给参保人员个人增加任何缴费负担。

    在2013年1月1日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还是按照原规定执行,1月1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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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2 09: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对北京人是好事{: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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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一荣俱荣,更好,更广,更深。  发表于 2012-12-2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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