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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 “法务部”:支持死刑犯捐赠器官 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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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07: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齐齐哈尔
  东南网12月2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法务部次长”陈守煌表示,器官捐赠等于是死刑犯的忏悔与赎罪,有死刑犯因为医院拒绝,无法完成捐赠,非常可惜,排队等着器官捐赠的人无计其数,未来将持续与国际人权团体沟通,现行的政策不会改变。

  陈守煌到“立法院”备询,国民党“立委”苏清泉质询,世界器官移植医学会规定,死刑犯摘除器官,不能使用,若医生曾进行死刑犯的器官移植,欧盟会拒绝医生前往报告或发表论文,这次有6名死刑犯,只有1名完成捐赠,站在医生的立场,非常可惜,这个问题要想办法克服。

  陈守煌说,“法务部”今年通知高雄长庚医院准备执行死刑时,高雄长庚表示,碍于国际人权团体压力,不愿意接受,“法务部”后来虽然紧急联络长庚本院,仍然遭到拒绝,器官移植有很多准备程序,通常要8小时,接下来已经来不及通知其他医院准备。

  他说,在行政程序上,高雄长庚去年完成两名死刑犯的移植,今年若政策改变不愿移植,应该事先沟通。

  陈守煌表示,死刑犯戴德颖只有36岁,年轻力壮,若能完成捐赠,可以嘉惠多人,死刑犯器官捐赠,都是因为宗教人士的宣导,死刑犯自愿捐赠,没有买卖死刑犯器官、强迫捐赠等情形,既然捐赠者自愿捐赠,受赠者又愿意接受,排队等着接受器官捐赠的人更是无计其数,这么年轻力壮的36岁年轻人,若能完成捐赠,可以嘉惠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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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08: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或许还能消除自己的业障。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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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09: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我们也要人权! {: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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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10: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北唐山
外国人都是狗屁,当初挖坟盗尸的事干的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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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17: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应该从现实在眼光看待台湾法务部的提法,不能只空叫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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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21:5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犯人知情同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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