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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要闻] 如此牛人!两次成功换肾 非法倒卖药物获利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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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11: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青岛
尿毒症男子非法倒卖药物获利千万 两次成功换肾
社会万象合肥在线 [微博] 李后祥2014-07-29 12:35

李某曾是一位尿毒症患者,十多年来,他一直靠非法倒卖尿毒症类药物赚取差价,并以此维持生活和治疗,其间,他两次成功换肾。据公诉机关指控,李某非法经营的药品金额达1600多万。今天上午,庐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李某,男,1970年1月出生,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

“我先后经历了两次换肾,肾源都是家人提供的,手术都比较成功,现在身体还可以。”据李某介绍,1998年,28岁的他被查出身患尿毒症。后来,因为身体的缘故,李某只得从单位病退,几年后,单位也倒闭了。为了支付透析治疗的费用,维持生命和生计,李某决定倒卖药品,赚取差价。

据调查,2004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李某在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庐阳区亳州城10幢某室为经营地点,向陆某等多人(均另案处理)非法收购药品,再将非法收购的药品转卖给张某(另案处理)等人,从中获取差价。李某与他人的交易通过银行转账及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

执法机关调查李某的银行账单发现,其间,张某等人共5次通过向李某银行账户转账,支付收购药品的费用。其中,最大的一笔转账金额达1200多万元。此外,相关部门还发现,依据安徽某医药公司提供的药品质量验收入库单,李某共向该公司人员储某转卖药品数额达140多万元。去年3月28日,公安机关在市庐阳区亳州城10幢某室将李某抓获归案,并当场查获尚未销售的腹膜透析液68箱、碘液微型盖62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药品,数额达1600多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结束时,法官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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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3 11: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青岛
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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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4 13: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西阳泉
我们这里有不少这种人,这也是没办法而为之。单位不要,没有技能,生活来源都困难怎来吃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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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7 15: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成都
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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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5 10: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西安
应该提高社会福利,让公民遇到病患、灾害时能够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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