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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南方都市报--肝移植手术可否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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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 09: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北京

肝移植手术可否纳入医保?南方都市报


  针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答复,将积极向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

  本报讯(记者李艳 通讯员任文)针对李亭亭等10位代表提出的“肝脏移植手术早日纳入公费医疗或医保范畴”的建议,日前,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予以正式答复:目前广州市
尚无权调整,但是将纳入今后政策调整考虑范围,同时还将积极向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

  【问题】

  治疗费高昂令患者望而生畏

  据介绍,目前肝移植手术的一切费用,包括术前检查、针药治疗、肝移植供体、手术费、床位费等等全部自付,单位也不能报销。因病情不同,肝移植所需费用亦因人而异。据了解平均30万元,也有四五十万元以上的。病人出院后仍需服用昂贵的抗排斥药物及定期检查治疗,平均每月四五千元以上。这样高昂的手术、治疗费用,不是一般家庭可以承受得了的。但是这样一种挽救生命、大大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的肝移植手术,却不能像肾移植、骨髓移植、眼角膜移植、心脏支架植入等手术一样纳入公费医疗或医保。

  建议介绍,肝炎是广东的多发病之一,由于历史和环境因素,不少肝炎转化为肝硬化的患者,或因当时经济拮据没有检查,或日后积劳成疾也顾不上治疗,到肝癌晚期病情危重时,只有做肝移植手术才有一线生机。为“博”肝移植手术延长寿命、提高生活质量,一些家庭已变卖房产,负债累累,苦不堪言。

  目前肝硬化逐渐加重等待肝移植手术来救命的患者为数不少,但有多少家庭靠存款或亲友资助可以支付巨额手术费和手术后的检查与治疗费?肝移植手术确实给垂危患者带来生存的希望,但高昂的手术、治疗费用又令许多患者可望而不可及!

  【建议】

  经济发达城市可先行一步

  李亭亭代表指出,广州是广东的省会、华南地区经济较发达的中心城市,市政府在改革公费医疗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中,应尽早将肝移植手术等不断发展的医疗项目纳入公费医疗或医保的范畴,体现党和政府对市民的人道主义与人文关怀。为此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市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如卫生局、社保局,应组织相关专家首先对肝移植手术纳入公医、医保、医改进行全面科学的论证,让肝移植手术早日纳入公医、医保。

  组织相关专家到有进行肝移植手术的医院,开展有关成本与价格的调研,切实降低肝移植手术的各种高昂费用。

  医学科学与治疗技术不断发展,广州的有关法规、制度也应该与时俱进,不能一成不变。肝移植手术费用昂贵,不能像普通疾病的比例报销;是否可参考公费医疗病人进行特殊检查、治疗管理的条例,如肾移植手术那样,按个人、公医与单位各占适当比例分担。

  希望民政部门、慈善机构也能协助解决这类患者的燃眉之急与特殊困难。

  【答复】

  本市无权调整医保范围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答复:按照国家、广东省的有关规定,肝脏移植还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项目支付范围。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广州市慈善医院关于城镇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资助试行办法》,民政部门、市慈善医院对重大疾病的医疗资助,仅限于特困人员,救助对象不含已享有医疗福利待遇以及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360元的人群,且属于基本救助性质,资助的病种中暂时也不含肝脏移植。

  广州市的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市没有权力调整。代表的建议,将纳入今后政策调整考虑范围,同时将积极向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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