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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器官移植的法制化以及网络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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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 09: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北京

器官移植的法制化以及网络化渠道


[日期:2004-10-24] 来源:东方器官移植中心


   8月28日至29日,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沈阳召开的2004年全国器官移植会议上倡议,建立全国器官移植登记中心网络;

  9月19日,“沈阳市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器官工作部”成立;

  9月22日,沈阳市多器官移植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正在酝酿建立器官移植关爱基金;

  10月15日,2004年中国医科大学移植之友联谊会成员将再度聚首……

 尽管与普通百姓的生活相距很远,但是在沈阳,“器官移植”这个名词却在2004年的秋天被人们一再提及。昨日,设在中国医科大学的沈阳市多器官移植技术研究中心副教授张佳林医生告诉记者,8月底结束的全国器官移植会议上,器官移植的法律空白依然是讨论的焦点,而器官准入制度的建立更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器官移植准入制度已经进入酝酿阶段

  “器官移植手术”的技术难度被比喻为“医学之巅”,也因为这个原因,能否开展器官移植手术,成为衡量一个医院实力的标准。张佳林医生告诉记者,为了达到这个标准,许多中小医院,甚至县级医院都争着进行器官移植手术,使得器官移植不得不面对一种困境。

  记者了解到,以沈阳为例,有能力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数量有限。张佳林告诉记者,器官移植手术的部分其实只占到整个治疗的一小部分,患者术后的身体、心理等方面的恢复和进步才是更重要的,“不具备器官移植条件的医院去做这样的手术,说得严重点是在草菅人命。器官移植不仅仅是一个医学术语,由它所衍生出来的还有社会问题。”

  器官移植手术的高难性,普通人很容易理解,并且会直观地认为,能够进行这样手术的医院一定是凤毛麟角。但是,来自医学界的观点却是,开展肾、肝、心等器官移植的医院“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

   据悉,这种现象与现行的制度有关。比如,一家医院要通过三甲医院考核,其中一个硬指标就是必须完成5例以上器官移植,于是便导致一些医院为了达标从外面请专家带着病人到本医院做手术。张佳林告诉记者,现在不仅社会上,就是医学界内部也急切地希望准入制度尽快出台。“目前,器官移植准入制度已经进入酝酿阶段,肯定会出台,相信时间也不会太久了。”

  沈阳酝酿建立小范围的器官共享网络

   张佳林告诉记者,等待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病人很多,他们不仅要等待供体的器官,还要等待自己是否能与其匹配上。在沈阳市多器官移植技术研究中心,器官移植手术已经开始遵循国际上通用的共享原则,也就是,所有等待移植的病人都有机会与供体的器官进行配型,谁最匹配谁就先做手术。“我们前天来了一个病人,第二天就进行了器官移植手术。”但是,大多数病人也许要耐心地等待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据张佳林介绍,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全国性的器官共享网络。“我们现在也已经着手进行这方面的尝试,如果不能建立区域性的,就先建立小范围的网络,以便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能够减少等待的时间。”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此次于沈阳召开的2004年全国器官移植学术会议上发出倡议:在当前器官供体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加快全国器官移植登记中心网络建设,真正实现器官资源共享。据悉,2003年澳大利亚有179人捐献器官,结果使数百人受益。医生对捐献者身上的325个肾、128个肝、68个心脏、59对肺叶和11个单肺叶、25个胰腺进行了移植。另外,有139个角膜、38个心瓣膜和13根骨被送到组织库中保存。这些器官都得到了充分利用。

   关爱基金能为更多没有进行器官移植手术能力的病人提供帮助

  “自愿无偿捐献器官”在沈阳非常罕见,张佳林表示,类似的情况他基本没有见过。针对目前出现的自愿出卖器官的行为,张佳林告诉记者:“卖器官的电话我每天都能接到,但是,没有一家医院会接受他的要求,因为,尽管我们国家关于器官移植还没有一部具体的法规,但是其他的法律条文明确说明了买卖器官是非法的行为。令供体器官的来源合理合法,这也是呼吁器官移植立法的一个原因。”沈阳市多器官移植技术研究中心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遇到供体器官短缺的现象。目前,他们正在与社会各方面以及曾经做过移植手术的病人进行沟通,希望设立一个关爱基金,为更多没有进行器官移植手术能力的病人提供帮助。据悉,在北京已经建立起“器官移植博爱基金会”。

  本报9月21日报道了“沈阳市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器官工作部”的成立。虽然只是在开始阶段,只是来自于一群热心人的善良承诺,但是,对于那些等待着器官移植的人群来说,这点儿热心却意味着生的希望。相信每个想到这点的人,都会被那些志愿为此作出奉献的人所感动。

  沈阳市多器官移植技术研究中心的宣传板报上罗列了许多简单的数字,有成功手术的数目、手术病人的年龄,有病人恢复工作的百分比以及“存活年数”,在肾脏移植一栏这样写道:最长11年(现仍存活)。冷静的数字和简洁的医学用语,让人心里感受到的却是一个生命依旧存在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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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不完全统计,截至2003年,我国累计完成器官移植5.5万余例。其中,肾移植5万多例,目前每年完成超过5000例,数量仅次于美国;肝移植3000多例,仅去年就完成1500例。此外,心脏移植取得突破,还开展了胰肾联合移植、肝肾联合移植、心肺联合移植等高难度器官移植手术。

  据了解,我国目前有100万至150万人需要通过器官移植来拯救生命,但因为供体匮乏等原因,每年只能实施手术1.3万余例。据悉,我国为器官移植立法至少已经准备了20年,器官移植的医学伦理学和道德原则已经初步建立。在近几年的人大、政协会议上,有200多位代表、委员提出要为器官移植立法。

2003年8月22日,经过4年努力,中国首部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6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并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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