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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要闻] “器官移植纳入医保”具有多重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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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7: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每年两会,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都是媒体“聚焦”的对象,他一直致力于推动建立阳光、透明的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黄洁夫指出,在其他发达国家,器官移植在医保中排名第一,因为器官移植是在“生和死之间的选择”。“我希望未来国家也能把器官移植纳入医保。”(3月17日 人民网)

  器官移植,即便在当前被称为医学发达的年代,它依然是普通重症病患者难以企及的医疗项目。这其中,对于医学技术和器官供需矛盾的担心,可能还是在其次,主要的“难言之隐”恐怕还是费用的问题。这应该是作为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的黄洁夫,建言将器官移植纳入医保的一个重要的社会背景。

  医保作为一种普惠式的社会保障形式,其保障范围应该兼顾广泛性与多数人原则。在这个意义上,器官移植到目前为止并未随着多种大病一起纳入医保,有其宏观上的考量。但从器官移植需求的现状和医保提质的角度而言,这一建议又确实具有现实针对性,不应该被视为是“天方夜谭”,至少应该纳入政策层面予以认真对待。

  到目前为止,我国每年大约有3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进行1万余例。如此巨大的医疗缺口,除了器官供应上的不足,费用问题是首要原因。甚至有媒体曾分析指出,尽管经常将1:30作为器官供求缺口的数据,但实际上,中国每年面临器官衰竭的患者,多达150万人。只不过,由于身体和经济情况等,能够承受、支付得起器官移植手术费用的人,只有其中的30万。巨大的经济压力对于器官移植医疗的限制可见一斑。
未能纳入医保,加大了患者以及家庭的经济压力,限制了相当一部分有着器官移植需求患者的医疗需要,或仍只是“看得见”的负面影响。对于刷新器官移植观念,缓解器官移植供需矛盾而言,将器官移植费用纳入医保,同样具有不可小视的正面激励作用。

  早在2004年,有媒体关于器官移植手术的调查报告就指出,在我国,相对于传统观念等因素,供者数万元的手术费用难以由医保报销,是制约亲属间器官移植推广的最大困难之一。而从世界范围来看,亲属间器官移植一直是供体器官的一个重要来源。如美国2000年进行的肾移植中,亲属肾所占的比例就已达到52%,在日本,据说更是高达70%。而在2002年我国5000多例肾移植手术中,只有76例为亲属间活体肾移植,所占比例仅约为1.5%,差距显而易见。

  现实地看,将器官移植纳入医保不仅具备条件,一些地方甚至已有试点。如广州,肝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费用已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在江苏,肺移植已列入二类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患者个人仅需支付40%的费用,而且术后免疫抑制剂的费用个人仅需支付10%,其余列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由国家补贴。

  因此,无论是立足于当前我国器官移植医疗现状,还是呼应医保扩容提质的现实要求,适时将器官移植统一纳入医保范畴,都已具有现实必要性。
希望这一两会上的建言,能够引发相关部门的重视,早日提上议事日程。

摘自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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