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8.17更新:
1,添加,协调药物另外发帖的会被删除处理,请到肝移植板块置顶的协调转让药物专帖之中发布。
请你支持论坛建设。
2010.06.11更新:
1,与移植讨论无关的会给直接删除处理;
2,发布QQ群信息的,直接删除加屏蔽处理;
3,多开主题的,具体:每一次复查都发布一个主题帖的,每一个问题都开主题帖的,会被编辑、移动或者删除;请集中在你自己的一个主题之内。
----------------------------------------具体细则如下-----------------------------------------
一:主题不完整的,内容没有具体指标数据的情况,这些帖子会被编辑整理与合并,或者被移动,删除;
为提高论坛的运转效率,也节省医生版主的时间,让网友更好与你交流讨论,咨询的问题,请提供具体的资料
具体,比如,
移植的时间:
移植之前的状况:
移植之后服用的药物:
相关的检查数据与影像资料:
症状描述:
问题少的时候,编辑一下还无所谓了,但帖子多的情况下,管理员忙不过来的话直接会移动到回收站处理了,那样就要劳你再次重新发帖了。在此请你见谅了。如果你需要恢复,请去论坛建设板块申请:回收站主题申请恢复,锁定帖子申诉专用帖
一)具体请在发表主题的时候,不要“原创”“求助”两字就没有字了。之所以要这样做,是为以后论坛的搜索工具更加方便搜索到答案,省得再重复咨询,大家看着也觉得方便。
二)肝移植板块,没有提供检验与影像资料,别人无法帮助回答的,可能会被移动;
其实,自己的资料详细一些,别人看着才能给你有益的帮助,如果不清楚具体的资料也是对你的不负责,另外,也是对于别人的尊重了。
三)标题,请不要使用多少多少紧急的字样,紧急情况之下,请首先考虑医院,网络求助可能作用有限,论坛管理员保留编辑你的标题的权利,请明晰。
四)与肝移植咨询无关,或者对于肝移植的咨询意义不大,或者只对你有用,对别人没有参考价值,可能会被移动,删除处理。
五)讨论肝源的:这些论坛没有人能帮助你,能帮你的,提供联系的也是骗子,请勿相信,以免上当,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器官禁止买卖,器官捐赠也局限于亲属之间。论坛保留删除这些帖子的权利。
肝移植咨询板块的管理目标: 为所有咨询的朋友提供专业医生与有经验网友最热情的帮助!这是移植网要重点打造的板块。希望移植网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希望每一位移植的朋友,走上恢复健康的道路。 在此也给需要提问的朋友一个引导:我们拿真诚对待你,也希望你能尊重论坛的所有朋友,咨询前一定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这样:咨询内容具体经典,医生与网友的回答与帮助讨论方便,以后网友在论坛的查询搜索简单快捷。
对于帖子标题没有的主题,会被整体移动到回收站处理,如果你需要恢复的话,请到这里(点击)再次提出申请了。
二:测试的帖子,也会被移动到回收站。
发现好多的朋友新上来的时候有些测试性的帖子,专门开一个,放在这里,请到这里来搞试验了。
试验发帖与给论坛板块建设提建议请在此跟帖
三:重复的帖子,会被移动到回收站了。
一),同一个主题,尽量发在同一个帖子里面,自己看着方便,别人看后回复也方便,论坛的帖子也清爽;
二),同一类型的图片,尽量根据自己的级别不同,发在同一层里面,上传快捷,看起来也省事情,论坛主题的翻页也少;
四:移植板块,正规板块,请少量灌水。
要灌水请到百无禁忌板块,这类帖子可能会移动到百无禁忌板块或者移动到回收站或者直接删除。
五:多开主题的问题,移植板块不希望你每一次复查,每一个问题都开出一个主题咨询或者讨论!请你集中在一个帖子之中。
建议,不要为每一个主题都开帖,能在一个帖子之中发出的,尽量在一个帖子里面贴出来。
在移植咨询板块,在一个帖子里面集中发出,看的人就省得四处乱找,这样对于问题的叙述更加全面。
在分享板块,一个主题之内,所有你的内容,都在一个帖子之内,相信大家顶得更多。
管理员招呼在前,如果你的主题太多的话,可能会直接移动了,而且没有提醒,或者可能会对于的帖子进行重新编辑合并,如果你的帖子没有了,要劳烦你重新在你的帖子之中重新发布。
如果你需要恢复,请去论坛回收站板块申请:回收站主题申请恢复,锁定帖子申诉专用帖
六:专用群发表帖子:
地址,在论坛建设版块,有专门的帖子,发表群信息,其他另外开帖子的,会被清理。
目的加强论坛群的管理。[url=]专帖==论坛群集中贴 不断更新==其他开帖的会被清理[/url]
地址
违规的主题与用户,会被屏蔽与锁定,然后会被删除,主要是那些发广告的,卖药的,器官买卖的
也请大家支持论坛的建设,如果对于论坛的管理有异议真诚欢迎你提出改进建议。
你可以在此跟帖:试验发帖与给论坛板块建设提建议请在此跟帖
七:如果你的帖子不见了,在此专帖申请恢复,恢复之后及时修改相关内容。< /p>
回收站主题申请恢复专用帖
特别提醒:论坛管理员会根据情况进行帖子处理,请不要在意什么积分啊,被删除等等,那些没有作用的。如果你还有需要请去专帖申请恢复,请不必认真。谢谢你对于我们的支持与理解。
这个家园,需要你我共同建设 论坛也热忱欢迎你给论坛的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具体的地址在这里,你可以跟帖:
试验发帖与给论坛板块建设提建议请在此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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