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医保新政执行第一天,因医院医保办将我申请特种病表格日期填写了9月1日,而且规定必须在9月1日到区医保中心去办理注册手续,同时要求申办当日必须到医院取药、化验,才激活生效。听着够绕的吧,我整跑了一天,新鲜事还有呢!
昨天下午我刚从上海赶回北京,为了执行医保的规定,9月1日一早赶往海淀医保中心,有许多肝友前来办理手续,有的肝友说都跑了三趟了。排队人多,九楼、一楼来回几趟,11点才算办完。驱车赶到医院,已过门诊挂号时间。只好在外午餐等到下午一点半,上班后挂号、医保审批、看病、取药,交费手续也变了,先取药后交钱,才发现费用比以前还多了,一查才知是取了两个月的药,信息已上传区医保中心,还没法修改了。一直折腾到6点才到家,在此请各位肝友注意不要再出差错:
1.各区医保中心9月1日开始办理特种病手续,(据说8月31日下午程序还未更新)。
2.在医保办理手续的当天,必须到医院取药、化验,不然无法激活。
3.注意定额管理的概念是按月计算。开药必须按一天定额127元(二年以上),一个月3810元(有人说是4200)事先算好,不然抗排异药费用超出部分按自费处理。
4.开药只开一个月的药,不能两个月合并一起取药。(不知如何处理出差、旅游、小长假等问题)。下个月取药时间必须在上次取药之日前后三到五日内操作。
5.优思弗、肝功、血项化验等费用也计入定额范围内。
医保新政,惠民减负,执行起来,郁闷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