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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奔腾的河水

医保有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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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15: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我市?——是不是杭州市啊!据我所知杭州市是肝移植手术期间所有费用全部不能报销,术后用药和其他移植一样按“规定病种”报销。还是又有新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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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00: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以下是引用饶编在2010-6-19 16:49:28的发言:

北京医保也存在这个问题:

一.人得病没有选择 医保不能区分对待

  在京劳社发[2006]176号文件中指出“肝移植手术出院后实施抗排异治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而“肝肾联合移植手术出院后实施抗排异治疗……参照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相关报销办法执行。”请问这两种报销办法有何不同,为什么肝移植到现在还不能与肾移植同等待遇。

  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04]22号)文中指出:“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的参保人员(包括门诊和住院),可以提出“特殊病种”申请。”众所周知,肝脏与肾脏都是人体不可缺失的重要器官,当实施了器官移植后,都需要长期甚至是终生服用抗排异药;在卫生部发布《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中,也将肝移植、肾移植纳入同样成熟的器官移植技术应用范畴。可在医保现行执行政策中却将肝移植与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实行了不同的管理制度,由此各种怪异现象相继而生,同在一个移植科看病,同吃一种抗排异药,同在一个窗口拿药,肾移植病人就可享受医保“特殊病种”待遇,而肝移植病人就受门诊2万元限制。人得病没有选择的权力,医保在政策上却要区分对待,这造成了从医疗保障基本制度上的不公平、不合理性,也显现出大量的人为因素色彩。

  请问饶编:在北京的肝移植病人是否就没必要去那个“特殊病种”申请了,好象办了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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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00: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请问饶编:在北京的肝移植病人是否就没必要去那个“特殊病种”申请了,好象办了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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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04: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以下是引用老兵新兵在2010-6-26 5:32:26的发言:
请问饶编:在北京的肝移植病人是否就没必要去那个“特殊病种”申请了,好象办了也没用!!!

不会吧,术后申请特殊病种还是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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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05: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今天消息,北京已经把肝移植术后免疫用药列入医保报销范围,从第三季度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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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05: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北京一个国家的首都城市,政府官员怎么对医保政策也那么模糊不清,这真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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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7 00: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以下是引用杭州多多在2010-6-26 10:05:54的发言:
今天消息,北京已经把肝移植术后免疫用药列入医保报销范围,从第三季度起。

应该是个好消息啊!哪听说的?我是09年办的“特殊病种”申请的,结果一年下来医保只给报销2万,和普通病人没一点区别,今年我就没再办那个“特殊病种”申请了,如果北京已经把肝移植术后免疫用药列入医保报销范围,是否需要去办那个申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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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00: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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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08: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本帖最后由 铃兰花开 于 2016-3-19 08:53 编辑

啊,要办特殊病种啊? 我先生上海医保,沪杭两地医保互通,所以可以杭州看病,上海报销。 但外地报销是不能办特殊病种的,那抗免疫制剂岂不是都不能报销啦? 怪不得我每次集中报销都只有一半,我也没深究,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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