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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普洱茶

[爱心公益] 介绍世界主要国家器官捐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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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3 20: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津南区
妞妞 发表于 2012-3-13 18:05
3月9日的《健康报》的一周看点版面,整版是关于我国器官移植的发展、现状、亟待解决的问题的报道,也提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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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3 20: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津南区
普洱茶 发表于 2012-3-13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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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几版啊?

点评

第8版 每周看点  发表于 2012-3-13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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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18: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西长治
本帖最后由 妞妞 于 2012-3-13 21:12 编辑

3月9日的《健康报》的每周看点版面,整版是关于我国器官移植的发展、现状、亟待解决的问题的报道,也提到上面普洱茶教授写的两会特传内容。我查看了电子版,想发在这里让大家看看,谁知道《健康报》的电子版是要付费的。无法下载、截图,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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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4 08: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红桥区
普洱茶 发表于 2012-3-13 20:50
第几版啊?

谢!

点评

教授太客气了!很多报纸电子版都是随便看,健康报真奇怪。  发表于 2012-3-1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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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08: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红桥区
普洱茶 发表于 2012-3-14 08:16
谢!

我注册也没成功!今天我去医院找报纸去。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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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22: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虹桥区
本帖最后由 普洱茶 于 2012-3-17 22:17 编辑

                                      中国的器官捐献现状及进展(三)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临床救治工作和移植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红十字会联系到接收捐献器官的单位的过程并不顺畅,器官捐献在一定程度上难免成了空谈多,实干少。其实,随着市民公益意识的不断提高,时常有人到红十字会咨询有关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的事宜,不少临终的老人和重病患者明确表态愿意将遗体或器官无偿捐献出来,供教学科研或医疗救治所用,但最后都因为找不到愿意接受的组织和单位而作罢。当然,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协作才可能实现。   
     另外,中国人重自我,轻社会,私民、小民意识根深蒂固,社会责任感差。在人们心目中,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陌生他人的漠不关心的观念根深蒂固。千百年年来“入土为安”,崇尚土葬;后来,虽然人们逐渐接受火葬,但还是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观念的影响,要求在保全肢体的情况下进行火化。要将亲人的尸体进行解剖,或者捐献出有用的器官去救治他人,确有许多人一时半会心理上还无法接受。个人觉得,这需要媒体的进一步宣传,让人们真正体会到将死亡亲人有用的器官捐献出来去救治他人,实际上是使亲人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得到了延续,是功德无量的行为。当一个人被诊断为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基于捐献者生前的意愿和家属的同意,以自愿捐献的方式,遗爱人间,或者因为非正常原因而死亡,根据亲人意愿而捐献器官;而获器官捐献的病人,可能是濒临死亡的重患,或是迫切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将得以延续生命,重新开始一段新生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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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8 20: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红桥区
本帖最后由 普洱茶 于 2012-3-19 10:36 编辑

                                                  中国的器官捐献现状及进展(四)
                          ——看一个等待者:老魏  

       还有1个月,老魏就满49岁了。生日之前,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找到一个合适的肝源。
  2007年的一次体检中,老魏被查出肝纤维化,但他并未放在心上,闲暇时还是喜欢喝个小酒,但肝纤维化的程度却在酒精和工作压力的浸润下日渐加剧,彼时,老魏自诩硬朗的身子不仅出现贫血、易疲劳,而且持续性的多处疼痛也每日困扰着他。2008年,拿着写有“肝硬化”的检查结果,老魏有点懵。
  他知道,肝硬化是不可逆的疾病,病情除了一点点加重外,没有好转可能。经历了两次紧急抢救才从生死线上逃离后,老魏决定换肝。眼见着同一病房的3名肝病病友相继离世,担心恶化为肝癌的老魏更坚定了马上换肝的决心。
  在跑遍了北京、上海、天津十多家大医院后,老魏的心凉了半截——各医院都是肝源短缺。“301医院的一个病友说,他都等了好几年了”。老魏说,一次,医院通知他刚好有一个AB型的肝源,但最佳移植手术时间是在20个小时之内,所以必须于当天下午交现金后进行手术。但时值周末,等老魏拿到单位开出的50万元支票时,已经是下周一了。
现在,老魏一边筹集着近百万元移植手术及术后排异反应的费用,一边往返于各大医院之间,寻找合适的肝源。开拓器官捐献之源,是150万在死亡边缘挣扎者的急切期盼!
    “真这样的话,那我们就有救了,成不成功这都是我们唯一的希望,好多人都那么等死了”老魏们这样说。
    听到了吗,我们这些闯过鬼门关的移友们?我们应该做些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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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9 10: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和平区
                             中国的器官捐献现状及进展(五)
                            —— 深圳政协委员们的呼吁:

     
      姚晓明(眼科专家)“关于器官捐献,从区政协到市政协,我提过不下十个提案,但很多建议最后都没有很好落实。民间、媒体、医学界的呼声再高,最终还是需要公共部门的重视才能实现。” 姚晓明曾任福田区政协委员,目前是市政协委员。他说,自己几乎每年都提交过相关的提案,从免除角膜捐献者的基本殡葬费用、为器官捐献者竖立纪念碑、推行脑死亡标准、推行驾驶员捐献器官等等,但是,这些提议或石沉大海,或难以落实。“从区政协到市政协,我提过不下十个提案,但很多建议最后都没有很好落实。民间、媒体、医学界的呼声再高,最终还是需要公共部门的重视,才能实现!”
“免除角膜捐献者的基本殡葬费用,我3年前就曾提出来。深圳市一年捐献角膜者几十例,最多的一年是88例,就算按一个人3000元计算,一年需要不到30万元。但是至今这一点也没做到!”姚晓明说,今年1月两会期间,他与另外9名市政协委员联名提交《关于免除在深逝者基本丧葬费用的提案》,这是对三年前提案建议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其中他再次建议,对特殊贡献人群免除基本丧葬费。
    “按照心死亡标准,稍有迟缓器官就已衰竭,错过了手术的最佳时间,”姚晓明说,“只有实行了脑死亡标准,才能真正地实现器官捐献。目前全世界有70多个国家都已实行脑死亡标准,深圳也可以从立法上先行探索。比如,向捐献者或亲属解释脑死亡的意义,由他们来选择是否执行脑死亡的标准。”
  立法明确对捐献者及家属的补助?
  “可以借鉴国外和其他地区的成熟经验,尝试对捐献者及其家属提供补助!”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王大平向记者表示,器官捐献应值得提倡和鼓励,也应该对捐赠者表达应有的尊重和关怀,深圳可尝试立法明确政府的救助责任,对捐献者及其家属提供精神奖励和经济补助。在王大平的设想中,对待无偿捐献器官者,政府部门就应该有这么一项政策,划拨一部分专项资金,体现其政策导向,同时通过立法予以明确。
  王大平表示,在没有明确规定应对捐献者及其家属提供补助的情况下,如果存在家庭特别困难的个案,特别是捐献者生前欠下了大笔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应由政府民政部门或其他基金会进行救助。
  但他也指出,不论是救助方式还是补助方式,法律内容应该对所有捐献者一视同仁。“不能因为捐献者家庭贫困,就给予补助,家庭富有,则没有相应的补助措施。”以台湾为例,器官捐献者的补助由行政机构主导,无论捐赠者家庭是否贫困,都可获得一笔金额不小的补助费。
  深圳可将激励和补偿办法补充进条例
姚晓明说“我注意到晶报阳光基金参与了对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的捐助,这是非常好的义举!器官捐献事业在中国推进的步伐不够快,原因是多方面的,缺乏对捐献行为的激励机制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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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0 15: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红桥区
                              中国的器官捐献现状及进展——深圳的先行先试(六)

  器官捐献的激励问题,涉及到诸多的伦理困境,在立法中一直是一个敏感话题。2003年,深圳出台了内地首个由地方制定的器官捐献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在立法上先行一步,但其中第3条第2款,也只是含糊地规定“鼓励个人身后捐献人体器官”。深圳的这个条例也应该与时俱进。
  “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2010年已提出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地区可以采取‘政府投入一点,医院支持一点,社会募捐一点,受益者拿出一点’的方式募集资金,而深圳的条例中在这一块是缺失的,至少,深圳可以据此将激励和补偿机制补充到条例中。此外,鼓励献血的亲属用血优先政策,也可以借鉴到器官捐献中来!”
 医院支持、社会募捐这些大家都在做,而为了切实解决一些捐献者家庭的困难,医院出于人道角度,有时也通过与受捐者的沟通,让有能力的受捐者主动捐出一部分资金帮助解决捐献者家庭的困难,但医院的这种行为,却引起少数人的非议。因此,从制度上保障对捐献者的补偿,才是规范和有效的。
  “呼声再高,还需政府重视”
  深圳市开全国之先河,为人体器官捐赠移植立法,深圳市的角膜捐献也一直领先全国,即便如此,在深圳器官捐献仍是困难重重的一条荆棘之路,需要更多的有识之士去当开路先锋。
  深圳市红十字会呼吁爱心企业及人士捐赠启动资金促成器官捐献专项救助
   “只要启动资金到位,红十字会器官捐献专项救助资金就马上可以运作!”昨日,深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赵丽珍曾呼吁,希望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捐出器官捐献专项救助的启动资金,带动全社会筹集专款。目前在救助器官捐献者贫困家庭的问题上,市红十字会虽然没有专项救助资金,但在实际中已通过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和部分社会募集善款对捐献者家庭进行适当救助,即器官捐献救助已经有了运作“雏形”,黄圆圆就是其中一个案例。
  赵丽珍说,黄圆圆事件发生后,红十字会成立专项救助资金的问题就显得更加迫切。从操作层面上来讲,是不难实现的,只要有一笔较大的启动资金,包括深圳市红十字会在内的慈善公益组织就可以成立器官捐献专项救助资金,在专用账号作为单列科目,专款专用,并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界定如何对器官捐献者进行救助。
  就《晶报》报道的天津等地红十字会已相继设立器官捐献专项救助资金的做法,天津、湖南、浙江、江苏等地的启动资金多来源于器官移植医院。比如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博爱救助基金,200万的启动资金就来源于该市的一家器官移植医院。
  “由器官移植医院来提供启动资金,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深圳为了尽快促成器官捐献救助资金的设立,也可以为赞助启动资金的爱心企业或爱心人士冠名,比如深圳市关爱办设立的“白衣天使关爱基金”就是由深圳一家企业冠名赞助的。
  还可借鉴台湾做法修订立法:台湾地区通过立法明确政府部门应为器官捐献者提供丧葬补助费,对大陆来说是有借鉴意义和可操作性的——可以通过立法修订,将器官捐献救助写进条例。
  赵丽珍说,毕竟每年捐献器官和遗体的志愿者人数不是太多,而且中国红十字总会和卫生部在《关于印发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可以采取“政府投入一点,医院支持一点,社会募捐一点,受益者拿出一点”的方式。
    似乎各地在行动方面提法颇多,关系不到乌纱帽真正去做得并不多,有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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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1 19: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和平区
本帖最后由 普洱茶 于 2012-3-21 19:30 编辑

                   中国器官捐献现状及进展——捐献家属不言的困惑(七)        
  2012年初四,黄圆圆(20岁,公安县毛家港镇大明村人,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宿舍冲凉时因煤气中毒而住院抢救,抢救持续到2月15日,已无力回天。2月17日凌晨,圆圆走了。
  “在病房外,每次经过走廊,都会看到那个器官捐赠海报。”悲痛中黄圆圆的父亲黄宏林在纠结许久后,突然向家人说出了一个只能用震惊来形容的想法:捐赠女儿的器官和遗体。起初妻子极力反对,但是拗不过黄宏林的一句话:“圆圆从小就愿帮助他人,她会同意我的决定的。”
  最初接触黄宏林的是红十字会的高敏。黄宏林过来交了一张表,在深圳市红十字会,记者看到了那张沉甸甸的器官捐献志愿书。捐献者资料:黄圆圆,出生日期:1991年12月14日……户籍地址:湖北省公安县毛家港大民村……在近亲属签署一栏里“黄宏林”三个字。
  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清楚地记得,当圆圆从ICU病房被推出来时,她父母却躲在下面的停车场内哭泣。“尽管已经做出了决定,但子女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他们的哭泣我们能理解!”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捐出的器官帮助了5名患者,10.6万元捐款也在两天之内涌向了满心伤痛的父母。
  “20岁少女突然离世,捐献出所有器官和遗体,能救治至少5条生命。而她留下的,是给父母永久的伤痛和用来抢救的7万多元贷款。黄宏林的义举已经感动了很多人。深圳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仅两天时间,关爱办专项账户以及晶报阳光基金账户,已收到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给黄圆圆家人的共计220批捐款,总计10.6万元,其中一天就增加了7万多元,以个人捐款居多。包括着名演员马伊琍个人捐出的2万元。
  共有5位患者成功移植了黄圆圆捐献出的器官,其中包括今年28岁的潮汕小伙小陈(化名)。“每次透析,都是一次折磨,甚至都想断了自己的生命,但孩子才5岁多,我舍不得。”患病之前在深圳做小生意的小陈,2009年因身体不适,在市二医院被确诊为尿毒症。目前受捐者小陈恢复情况良好,各项生理指标正常。该肾脏移植手术是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实施的。据悉,这是自2007年深圳市各大医院重获器官移植资质后的第一例手术。
  深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赵丽珍告诉记者,“黄圆圆这例捐献具有三大特点:首先,同时捐赠多器官和遗体,这是具有代表性的;其次,她不是深圳户籍市民,只是在深圳实习过程中遇难,却帮助到了更加需要帮助的人;再者,以前捐献多是我们红十字会的协调员主动与家属联系,并通过深入的工作才达成,而这次是家属主动联系我们。”15日,他来到深圳市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赠资料。当晚,中山大学附一医院专家赶到深圳,发现圆圆符合捐献多器官的条件。为帮助更多的人,黄宏林选择了捐出女儿所有有用的器官。17日凌晨,捐献器官手术完成。
    圆圆父母完成了女儿器官捐献之后回到家乡湖北公安县。公安县委表示,深圳对黄宏林夫妇的关爱和无私援助,让他们深切地感受到了特区人民真诚友善的博大情怀,感受到了深圳这座城市理性包容的人文精神。为此,公安县委代表百万公安人民向特区人民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对可敬的器官捐献者,如何在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鼓励、帮助,深圳有何可行性举措和前端做法的探索?黄宏林的义举为每一个活着的人树立了标尺,给和谐社会的设计者们提出了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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