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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布衣者

[网友原创] 在生命尽头灿烂(连载)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27 21: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广州
说得太好了,烟酒之徒害人害己。怎一个恨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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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姐鼓励!烟害己害人,有百害无一利。酒在毒品药品之间,远离毒品,谨遵医嘱。(笑)  发表于 2014-8-28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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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8 00: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深圳
本帖最后由 布衣者 于 2014-8-29 07:22 编辑

165、我们村里的酒鬼们(下)
       雪是从头天晚上开始下的,纷纷扬扬,飞了大半夜。正月初五日,清晨,父亲从河南岸老屋走出来,跨过一座无遮无拦的水泥桥,沿河岸公路上街去。人老了醒得早,挨到鸡叫两遍才出门,他惦记着左横堤费家的包面,小费年前就说了初五开门的。彼时的情形,父亲记得特别清晰,因为那天发生了一桩命案。
       那时候大雪早停了,地上一片白,看不到一个脚印,整条村子还在沉睡,只有此起彼伏的鸡鸣,和偶而一两声狗吠。天还没大亮,景物影影绰绰,泛出冷冽惨淡的幽蓝晨光。父亲走过机屋不远,隐约见到河坡上有个物件,雪盖住了颜色,但盖不住形状,是一辆自行车。谁会把车丢在这儿呢?他想走近一点,忽见半坡两棵杨树(故乡对垂柳称谓)之间,夹着一颗人头,右脸向下,整个身子朝向东侧,人早已僵硬了。他拂去死者面庞的积雪,见脸色嘎白,面目模糊,辨不清楚,但肯定不是褚家潭子的人。
       父亲便返到公路上,等了一下,这时厚金爹过来了,近前看一眼,对我父亲说:“你看看左手是不是六指?”父亲拨开一看,果然6根指头。厚金爹确认:“王启美!一定是喝醉了!”这是确定无疑的,全大队再没有长六指的人。
       事情很快就弄清楚了。头天晚上,王启美在何知虎家喝酒,喝到八九点钟,醉了,坚持骑车回家,故有此劫难。我疑惑:他不是三队的人吗,怎么会走到这儿?二弟解释说,他当过兵,走南闯北有见识,在化工填料厂跑业务,就把家安在府场街上。二弟家那时已经搬到河北岸,距命案现场不过几十米远,听到闹闹哄哄的声音,也起床来看。根据乡亲们现场勘察结果:王启美不是撞死的,因其身上没有破伤和血迹。应该是把不住方向,冲下河坡,正好头卡在两树间。他也不是被夹死的,头树之间还有缝隙。可能是醉得不省人事,睡着了,脸上表情很安详。
       那几天我还没有回家。1994年春节,我大约是在沙市南岸一个叫北闸的地方。年后回故乡,没见到王启美,我们是认识的。他已经化作一缕青烟,飘然而去,进入永醉状态。
       倘若王启美之死是孤立个案,我不会如此着迷,津津乐道。它还牵连着另一个人,牵连着一个家庭,牵着一连串的诡异巧合。
       王启美本该姓黄。推算起来是在清朝末年,他的祖父落生在王家墩王姓人家。王家多男丁,家贫如洗,孩子取不上媳妇,其祖父就来到刘家台黄家做了上门女婿。旧时代,上门做女婿是一件很屈辱的事,往往女家没有男丁才招赘,生下孩子只能随女方的姓,所以王启美的父亲姓黄,是个木匠,人称黄木匠,他脸上有几颗麻子,背地里也有人称他黄麻子。
       黄木匠虽然破了相,却取了一个嫩生生水灵灵的美人儿。不知是不是媳妇如花似玉原故,木匠整天乐哈哈的,酒性盎然,耕作不辍,让媳妇一连生了9个孩儿,活下来4男3女,男儿个个英俊,女孩人人水灵。这里单表4个男儿:智、富、爽、美。
        中国民间传统风俗,经过千百年优化,积累沉淀为公秩良俗,是社会管理制度极好的补充,可惜数十年来被涤荡得干干净净。入赘婚姻的三代归宗习俗,即其一也。黄木匠仿土地间作经验,长子姓黃,二子姓王,三子姓黄,幼子姓王,即王启美-他和二哥启富是归了王氏宗祠的。事情的蹊跷就在这里:归了宗的两个儿子都当过兵,也都好酒,最后都醉酒而死。姓黄的两个兄弟却是好好的,老大还当过大队长,如今70多岁了。
       王启富从部队复员后,被安排进了公社供销社,长驻观阵供销点。大约71年或是72年,记得我在马口读初中。当年8月洪湖积涝,王启富积极找上面调拨抽水机,为观阵片区排涝有功,当地干部在一个大队书记家里设宴,以酒答谢,你情我愿,喝得天昏地暗。书记媳妇一趟一趟到左邻右舍借菜,还是供不应求。从中午一直喝到傍晚,王启富从条凳上滑到桌子底下,再也没有爬起来。送到两三里外的曹市卫生院,已经落了气,据说是因心脏病猝发而死。从此我牢牢记住了一个品牌-竹叶青,王启富就是喝竹叶青酒死的,原来只知道竹叶青是一种蛇。很久之后,这种酒还有售,但我从来不敢喝它。
        黄氏四兄弟的媳妇都是美人胚子。浩兄与他们同为三队的人,说起旧事,仍旧赞叹四妯娌当年的美艳,差不多都是附近村落的村花。这不像随机选择的结果,倒像是某种安排。黄家老二王启富算因公牺牲,供销社䃼了点钱,又把她媳妇招了工,她后来就和供销社领导好上了。王启美的媳妇是个裁缝,也不愁没有男人。两个寡妇都没有再嫁,依然住在刘家台,守着各自的儿女。
       浩兄叹曰:“这些年回去,见到黄家的几个媳妇,完全找不到几十年前的样子。”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不知何意。岁月一定是把刻刀,它就会在饱满的青春面庞上,雕刻松弛和皱纹。而三代归宗的两个酒鬼兄弟,他们的青春还来不及变老。
     人能自然变老,也是一种幸福。 (2014/8/27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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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野传奇  发表于 2014-8-28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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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1:3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青岛
本帖最后由 大光 于 2014-8-28 11:42 编辑

《将进茶》,第六届鲁迅文学奖诗歌奖获得者四川大学教授周啸天所作。周啸天是当代影响卓著的诗词家,曾获《诗刊》首届诗词奖、第三届华夏诗词奖等。

将进茶
余素不善饮,席间或以太白相诮,退而作《将进茶》。

世事总无常,吾人须识趣。
空持烦与恼,不如吃茶去。
世人对酒如对仇,莫能席间得自由。
不信能诗不能酒,予怀耿耿骨在喉。
我亦请君侧耳听,愿为诸公一放讴:
诗有别材非关酒,酒有别趣非关愁。
灵均独醒能行吟,醉翁意在与民游。
茶亦醉人不乱性,体己同上九天楼。
宁红婺绿紫砂壶,龙井雀舌绿玉斗。
紫砂壶内天地宽,绿玉斗非君家有。
佳境恰如初吻余,清香定在二开后。
遥想坡仙漫思茶,渴来得句趣味佳。
妙公垂手明似玉,宣得茶道人如花。
如花之人真可喜,刘伶何不怜妻子。
我生自是草木人,古称开门七件事。
诸公休恃无尽藏,珍重青山共绿水。


【我亦请君侧耳听】李白《将进酒》中有“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句。
【灵均】屈原。屈原名平,字原。而《离骚》中则自称名正则,字灵均,这是前者的转写化名。“正则”与“灵均”是平和原二字的引申义。“正则、灵均”的含义是正直、正派,恪守做人的原则(正则);聪颖、智慧(灵)、公平、公正(均)。 《离骚》:“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皇览揆余于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 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醉翁】“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欧阳修。
【宁红婺绿紫砂壶,龙井雀舌绿玉斗】宁红、婺绿、龙井、雀舌,皆名茶。紫砂壶、绿玉斗,皆饮器。
【坡仙】苏东坡。苏东坡深研佛理,亦精通茶道,写下了不少脍炙人口的咏茶诗词。如《次韵曹辅寄豁源试焙新芽》:“仙山灵草湿行云,洗遍香肌粉未匀。明月来投玉川子,清风吹破武陵春。要知玉雪心肠好,不是膏油首面新。戏作小诗君勿笑,从来佳茗似佳人。”
【妙公】《红楼梦》里的妙玉,据说对茶艺极有研究。《红楼梦》四一回:妙玉将自己常日吃茶的绿玉斗来斟与宝玉,宝玉笑道:“常言世法平等,他两个就用那样古玩奇珍,我就是个俗器了。”妙玉道:“这是俗器?不是我说狂话,只怕你家里未必找的出这么一个俗器来呢。”
【刘伶】古代著名的醉汉,嗜酒而终寿。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


对于这首诗,著名作家王蒙认为:“这里有一种平常心,写平常事,而平常人平常诗中出现了趣味,出现了善良,出现了生机,出现了至乐至公至和,在充满戾气的现代世界上,这实在是难得的和谐之音。”

{:soso_e100:} 请以茶代酒。

点评

此君获鲁奖,一片哗然,纵有一干评委捧脚。没有读过,不敢妄评。仅就大光兄所引这首《将进茶》,句子不错的,可以卒读,读不出王蒙演绎的玄妙。趣味尚可,意理空乏。娱己可矣,亦可娱人。不及大光兄意趣。  发表于 2014-8-29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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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9: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洛阳
布衣者 发表于 2014-8-28 00:08
165、我们村里的酒鬼们(下)
       雪是从头天晚上开始下的,纷纷扬扬,飞了大半夜。正月初五日,清晨, ...


    布兄家乡的酒鬼令人唏嘘,布兄笔下的酒鬼又是惟妙惟肖,生动形象。我仿佛从中闻到了一缕缕的酒香,撩动了头脑深处早已休眠多年的酒神经,又勾起了我这个曾经的酒鬼对酒的无限记忆。
    年少时,我所在的城市,从乡下向城里拉砖送沙的马车和寥寥的机动车可以相安无事地在城市的大小干道上畅通无阻。每每傍晚时分,收车出城前,怀揣着一天送货挣来的辛苦票子的马车夫,经常会提着根赶车的长鞭子,一身疲倦地就近钻进路边的国营副食店,一毛钱一两的散装红薯(地瓜)干酒(俗称一毛烧)来上个二三两,然后从兜里再掏出一两头大蒜,依着三尺多高的柜台,一口酒一口大蒜的滋滋有味地喝起来,有时也会在店里买上两三根的酱黄瓜就酒,就算是开荤了。酒尽杯空后,眼睛发光的车夫,敞着怀,扛着马鞭子,心满意足地哼着小曲踱步离去,身后留下悠悠的酒香和一地的蒜皮。这是喝酒对我年少时最初的诱惑和印象。
    长大后,我也端起了酒杯,那是在逢年过节的餐桌上。那时,酒杯里盛满的或“张弓”酒或“宝丰”酒或“林河”酒,俗称“张宝林”。再后来,喝酒一发不可收拾于参加工作后,因工作关系以及仗着年轻身体好(当时不知道有乙肝),几乎天天喝,几近成瘾。登峰造极时,除了早餐不喝外,中午晚上均醉生梦死着。八十年代未到九十年代末,那时期我们这儿的酒文化讲的是不喝倒一片就视为没喝好。身经百战的我,在酒战场上练就了吐完酒后可没事似的接着再喝的“本领”。“战功卓著”的在酒桌上撂倒了一批又批客人,曾被副市长称为“s一刀”。
    多少年来,喝酒让我“风光”过;喝酒让我“飘仙”过。但是,喝酒也曾把家里的和谐破坏过;喝酒更让我的身体应了那句“出来混的总要还的”结局。“酒杯不深淹死人,筷子不粗打折腰”,多少年来,我目睹过酒桌上毙命的,见识过不喝酒就浑身哆嗦的成为酒精依赖症的,更多的是“非常六加一”之状的,林林总总。这些人都有一个“光荣”的称号叫做——酒鬼!
    如今,新生的我早就告别了酒鬼称号,远离了酗酒的历史。过去,我曾见酒走不动,现在,我是见酒就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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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英雄都在亮家底了,楚霸王的子弟兵搞到了一斤半啦!  发表于 2014-9-8 16:11
健康是个大工程,我们以往做得都不好。以至当走到死亡的悬崖峭壁时,我们也都有了深刻的经验教训。  发表于 2014-8-29 10:13
凉言兄威武!我是半斤即倒。  发表于 2014-8-29 08:39
有点鲁迅笔下孔乙己吃柜台酒的味道,多呼者不多亦,我已经不多了......  发表于 2014-8-29 08:35
见酒走不动,现在,我是见酒就躲开。 呵呵 肝移植受者里小饮者众,医生也说适度红酒有益健康。不离两边才好。  发表于 2014-8-29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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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05: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凡事都在一个度字,性情之人随性,所以意必固也。越执迷的东西你离越远。-------清洁的生活态度固然可赞(多少过日子谨小慎微的人物照样逃不过病魔的摧折),而出淤泥不染的才是高人。为人离开中庸和适度,说明没有寻找到人生的真谛。问候下布衣者,文笔那是极好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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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痛不顺,先发罪己诏,无关大好美酒和美女以及大好河山。呵呵。  发表于 2014-8-29 16:17
(有字数限制,必须另起)常去您的qq空间转悠,看看花草,呼吸新鲜空气,收获颇多。您是修养身性之人,也不失个性,这从您的墨宝中即可见出。盼多多交流,向您学习!  发表于 2014-8-29 08:37
常大师能来自留地里看看,幸甚!我非善饮之人,不敢语酒,只说见闻。骨子里对酒仙酒神乃至酒鬼,颇有羡慕的。那种微醺的感觉,真是无与伦比!至于做人,确需平和适度中庸。为文却可以偏于一端。  发表于 2014-8-29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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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9 08: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深圳
灿烂夏花 发表于 2014-8-28 19:47
布兄家乡的酒鬼令人唏嘘,布兄笔下的酒鬼又是惟妙惟肖,生动形象。我仿佛从中闻到了一缕缕的酒香, ...

夏花兄文笔了得!稍加整理,就是一篇好文。笔者相形见拙,主要是过去从不喝酒,沾酒就脸红如猴腚,所以对喝酒细节隔膜,只好回避,不如夏花兄描写生动。后来因为工作原因喝酒,那是迫不得已。作文一如饮酒,文字是个酒瓶,我就是会弄个瓶子而已,真正喝酒的人在乎瓶中之物,瓶子稍逊不大要紧。由此观之,有故事的人都能写作的。期待夏花兄写出精彩故事,愉悦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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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15: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深圳
彷佛一幅冬日乡村风景画跃入眼帘,景物,人物都是那么的生动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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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了然妹妹的鼓励。满世界跑,要把异域风情带给我们哦!  发表于 2014-8-3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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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30 09: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深圳
166、皇仓军训才是真的军训
       我对学生军训中的个别性死亡事件,不是很上心,几乎每年都有报道,无甚希奇。举凡春游秋游、卡拉0k、看电影、男生女生做个游戏恋个爱,也都有猝死者,属偶发事件。我只对普遍性、趋势性和制度性的“人道主义灾难”保持敏感。加引号的这几个字,据称是资产阶级价值观,美国佬喜欢玩这些概念。
       前几天发生在湖南皇仓中学的“军训事件”性质不同,略有意思。龙山县官方发布的通报,纠缠于一些细枝末叶,太小儿科;又像心中有事,吞吞吐吐,遮遮掩掩,弄得烟雾弥漫不得要领。鄙人经过认真研读,对通报内容归纳提炼如下:
       军训休息时,有一女生调戏教官,教官用小木棍对女生小手“做出了两次敲击动作”,旁边的男同学起哄(这可能会让教官不爽-布衣者注)。随后军姿训练,几名教官来到女生所在20班“纠正动作”,“动作幅度较大,导致少数学生倒地或喊叫”。班主任拨打110报警并指责教官,双方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学生见状也拥上前与教官冲突。后来部分高一新生情绪激动,“遂打砸门窗、玻璃发泄不满情绪”,结果有40㐃学生自已把自己弄伤了。另教官受伤1人,班主任昏迷。至26日,还有22人在住院治疗。
        通报疏忽了这些教官是人武部招募的“预备役人员”,即社会上的人;当天20多个“教官”喝了16瓶啤酒“和一些别的酒”,“别的酒”是什么酒?“一些”是多少?官方回应:还没有调查清楚。另外,通报中的“动作幅度较大”,指的是“踩踏踢打”。至于漂亮的高一女生调戏了教官,信不信由你!说40个学生“自伤”,打死我都不信。
       除了彰显官方颠倒黑白文过饰非的惯常作派,这事儿其实也没什么意思。在我的眼里,“军训”没有那么多的意义。作为学生时代集体活动的一种方式,它存在于日复一日的课堂之外,在未来的记忆中,往往占有显著的位置。
       我的中小学是没有军训的,可能大家都在忙“文革”,顾不上。少有的几次集体生活,却如后来人们对于军训的记忆一样深刻。
       大约是读小学三四年级,季节模糊不清了。头天放学得到一桩家庭作业:回家挑野菜。第二天,每人带着一把野菜上学,又带了碗筷,到学校吃“忆苦饭”。田野十分慷慨,长满各种野草-细米菜、马旱菜、蒲公英、泥蒿、车前草、水芹菜……还有人带窝笋叶子。如此看来,应该是春季无疑。忆苦饭煮好了,先由一位老贫农诉苦,几只桶摆在队列前头,阵阵清香飘过来,诱人食欲。老大爷讲些什么,当时就没好好听。我读过别人的回忆-老贫农上台就痛哭:万恶的旧社会,1960年……忆苦饭是掺了细米的半干的菜饭,正是午饭时间,孩子们都饿了,吃光一碗还要添,我也是吃了两碗的,那味道委实不错!
       正所谓时光轮转世事难料,现如今野菜成了高富帅白富美,跑到郊外的“农家乐”,也吃不到正宗,野菜都是家养的。
       学生时代的集体劳动,和当今军训异曲同工。农忙时节,各个班级分赴不同的生产队,帮助队里插秧或收麦子。阳光、汗水、蚂蝗……若是收麦子,还有刺得浑身发痒的麦芒。农民教官和皇仓中学的教官不同,他们心疼学生。太阳毒的时侯,让孩子们到树荫下休息;递过毛巾,让我们到水塘里洗把脸,擦擦汗。40多年过去了,沉淀下来的全是美好记忆。高中放寒假,我随社员去黃家口开河。冬日早晨,冰雪正在融化,挑着上百斤泥土,胶鞋随时被淤泥拔脱,只能赤脚行走,而冰凌依然刺脚-冰凌刺破了脚,脚是不知道的,麻木了,只有地上的血迹知道。我却清晰地记得:在去往水利工地的路上,让父亲担着双份行李,我爬拖拉机扬长而去,三四十里地,换了好几辆车。
       我揣摩军训有利于同学之间的熟悉与交流,尤其是男女同学;也有利于教官与同学的交流,尤其是男教官与女同学。否则就不会要求:纠正动作时,宁拉衣袖不拉手。
       可见教官不是人人做得。
       皇仓中学军训风波,屁大一点小事,因为“通报”的原因,还在继续发酵,弄不好就“仓皇”了。神州许多事件的扩大,都与通报有关。此中似有商机:我要不要搞个“通报培训班”?只招机关学员,收费不妨高点。
       然后又想,皇仓中学的军训,也许才是真的军训哩!(2014/8/29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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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30 10: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
从“军训事件”来看,人有变质者,官有变质者,军亦有变质者。有位作家说,当今中国人很浮躁啊。
在思想工作中加上一些动作是很有趣的?{:soso_e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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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 06: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深圳
本帖最后由 布衣者 于 2014-9-1 11:18 编辑

167、已经消失的我的夏天
       很久没有梦了。上一次做梦,还是29个月前,我在广州手术住院期间。那是激素所致的迷幻,不能算真的梦境。
       今日凌晨,我梦见了一幅画,真真切切,就是那幅《无名女郎》,俄罗斯著名巡回展览画派创始人克拉姆柯依的名作。那辆配饰棕色真皮座椅的敞篷马车还在,背后的亚历山大剧院也在,高贵冷艳的神秘女郎却不见了。没有贵妇的豪车孤零零抛在圣彼得堡街头,十分吊诡,仿佛抽空了灵魂。这是一个象征-我在苦苦寻找的另一幅画,恐怕找不到了。
       昨天我耗了四五个小时,在网上搜寻。我是善于编辑中心词组的,“俄罗斯油画”、“俄罗斯著名油画”、“俄罗斯油画/风景”、“俄罗斯油画/人物”、“世界名画/正在消失(逝)的夏天”……快速浏览成千上万张图片,遍寻不着。其间还出了一点岔子,有网文提到一幅同名油画:“闺蜜送我的那副油画,一直挂在我己卖掉的屋子左边书房里。那是一幅俄罗斯油画,一个女人站在船尾,看着河水疾速向后退去。那幅画的名字叫《正在消失的夏天》。”记忆中没有那条船,那画也不应挂在一间寻常书房,该是在某个国家博物馆或美术馆里。我疑那是一幅模仿之作。网上另有一首观同名油画的诗歌,完全不是那个意境。
       能让我寻出梦来的那幅画,与我的生命贴得很近。
       有生以来,我和画笔从无交往。小时候近距离观察到的绘画,是兔子留在雪地上的梅花脚印,和鸟儿竹叶一般的爪痕。迄今我连物体基本的透视关系都莫名其妙,甚至画不出一个立方体。为什么大学毕业前后,突然迷上了阅读油画?
       80年代初期,各种文学期刊和青年杂志如雨后春笋。那是一个禁土解冻、思想解放的年代,这些期刊的封底或是封二、封三,流行刊登世界各国不同时期的著名油画,间或会有丰乳肥臀的肖像画。这会不会是许多门外汉喜爱油画的原因呢?我不敢肯定,但肯定不是唯一的原因。《正在消失的夏天》,画的是一个包裹严实的女人。
        我用A3大小的牛皮纸订成活页本,形同会计帐簿。但凡见到名画,无论人像静物风景,还是宗教历史故事,只要喜欢,我都会把杂志买下来,把油画剪贴在本子上。及至我分配到监利中学,有些学生见我有集画的爱好,回家翻箱倒柜,源源不断给我送画来。后来我发现,有些画是从刚刚上市的刊物上裁剪下来的,不得不在班上紧急通告:一律不得买新杂志!这下坏了-送画的人更多了。今日想来,这很像贪官对着属下说:一律不得送美金!大家纷纷改送欧元和英磅。
       幸好不是原作真迹,都是印刷品,印刷质量且低,但对我却是极重要的启蒙。它也一定影响了我的许多同龄人。拉斐尔的《西斯廷圣母》,雷诺阿的《包厢》,马奈的《吹笛少年》,莫奈的《日出•印象》,爱德华•蒙克惊恐变形的《呐喊》,德加《女芭蕾演员》中仰光照射的惨白孤独……《蒙娜丽莎》、《拾穗者》等许多大师作品都藏在卢浮宫,但我只见了《蒙娜丽莎》,还不一定是真迹,而且隔着重重人墙,不如独对印刷品看得真切。
       维米尔名作《戴珍珠耳环的少女》,由作家崔西•雪佛兰演绎为同名小说,又由彼得•韦伯搬上银幕,实属罕见。主演斯嘉丽戴着画中少女葛丽叶相同的耳环、头饰,唇红眼白,回眸勾魂。
       我偏爱米勒的《晚钟》,久久凝视在黄昏中默祷的农民夫妇,听教堂的钟声在我耳边响起。我也喜欢《伏尔加河上的纤夫》,它让我想起长江三峽及其支流的裸体纤夫,皮肤磨烂了可以愈合,而衣服只能缝补-这个行当在三峡库区已经消亡。
       还有那无比高贵高傲的《无名女郎》,她在我的梦中下了车。梦醒时分,她又回到车上,回到我的电脑显示屏上。那是资产阶级贵族小姐略带轻慢的目光,稍微嘟起的性感的嘴唇。我想象自己是赶马的车夫,不敢与主人对视。这幅世界名画收藏在莫斯科特列恰科夫美术馆,一定要去看看!
       我又在网上搜索了许久,还是没能找到。记忆中是一片广阔的原野,有近旁的野草和远处的树木。原野旺盛过了,喧嚣过了,慢慢沉静下来。一道缓缓流动河水,河上有简易的木桥,那位中年的女人伏在栏杆上,沿着河水流动的方向,向远方眺望。天空不甚明朗,甚至有几分阴沉,暗示画中女人的心情-《正在消失的夏天》,也是正在消失的青春和激情。
       隔着30多年的时空,人的记忆一定会走样,何况重重雾霾,何况只是一幅16开大小的印刷品。但是没有关系,如果我的印象与原作相距太远,就算是我的再创作吧!
       以25岁之轻读《正在消失的夏天》,是仲春对暮夏的张望,来得及改变,还可以创造,有大把的时间供消遣挥霍。如今,自然年龄已至中秋;而经反复折腾的躯体,应该进入冬季了吧?回望渐行渐远的夏天,心情大有不同。是小心翼翼把时光尽量延长?还是加快步伐把路程走得更远?我一直在犹豫。
       这个正在消逝的夏天,让我记起那幅同名的油画,牵出一些寻找的故事。那辆华贵敞篷车上高傲的妇人,会不会重回我的梦中?(2014/8/31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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