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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要闻] 台误植艾滋器官案将届半年 患者染病毒说遭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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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1 16: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上海
  中新网2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植入艾滋器官的4名台大病患服用抗艾滋药物将届半年,最近有消息传出,患者已被视为艾滋感染者,必须终身服药,没有医师敢要患者停药。对此,台大医院和台湾卫生部门则否认。

  报道称,一名不愿具名的台大医院医师透露,器官捐赠者是艾滋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的4名患者会感染艾滋病毒,是“用屁股想都知道的事”,就算检验虽呈艾滋病毒阴性反应,但这是药物压制病毒的结果,并非病人没感染艾滋病毒。

  这位医师又指出,现在院方已把这4人当成艾滋感染者,没有医师敢让他们停用抗艾滋药物,因为一停药,被压制的病毒就会趁机反弹。

  台大医院副院长、感染科医师张上淳听闻这项消息后表示,要如判断这4人是否感染艾滋病毒,是“卫生署疾病管制局”的事,据他所知,这4名患者要持续服药抗艾滋药物满9个月,届时再评估是否继续服药。

  万一病患停药后检出艾滋病,是执行器官移植医疗团队的责任,还是决定停药的医师责任,张上淳表示,这要等到“卫生署疾病管制局”评估之后再说。

  “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长”周志浩表示,接受器官移植的病患,在事件发生后紧急投药预防艾滋,持续接受照顾中,“疾管局”将会请专家会商是否继续用药,如果未来停药,也要等一段时间后再做检验,才能评估患者是否受到感染。

  这起艾滋器官移植事件发生在去年8月下旬,新竹1名艾滋感染者过世后,心、肝、肺、肾,分别捐给台大医院4名及成大医院1名病患,引发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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