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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要闻] 器官移植150:1?NO,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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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7 20: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前沿声音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停止使用死囚器管。它的取消会不会影响器官移植的进展?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又该怎样开展?全国两会上也有声音。

  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现今的身份是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3月4日下午,他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他告诉记者,我国目前需要移植的大约有30万人,能移植得起、且在系统里排队等待的有2.2万人。取消死囚器官后,原本所谓的上不了台面的“材料费”5-8万元将消失,器官移植真正走在“阳光”下。取消死囚器官后,我国移植所需器官能否满足临床需要?器官移植还有哪些瓶颈?是否需要给器官捐献者一定的补偿?对这些问题,他一一道来。 文/图 记者 杨芳

  全国需要器官移植的人群大约30万 器官需求比3:1

  记者:目前,有没有一个统计,我国需要器官移植的人群到底有多大?按照以往说的供需比例,150个人中只有1个人才能得到移植机会,每年我国有多少“幸运儿”可进行器官移植?

  黄洁夫:根据我们的统计,全国需要器官移植的人群大约有30万。你说的这个150:1,还有我听说的30:1,好像都是在说供体器官多么缺乏。实际上,国内这个比例大约是3:1,即有一个器官,3个人都想得到移植机会。我想说明的是,制约器官移植数量的并不只是器官短缺,而是有多个因素。第一因素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移植手术价格昂贵,目前我国医保没有覆盖器官移植,不少病人难以支付移植手术和术后维护的医疗费用而放弃手术。

  第二个因素是国家器官移植的能力。移植技术复杂,再加上以往器官来源不阳光,导致我国能做器官移植的医生和医院数量十分有限。目前我国只有169家医院具备一项或多项移植资质,能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生也只有几百人。目前,这些医院移植服务能力也只有每年1万例左右。第三才是器官捐献的数量。

  未来3到5年,我国有望成为世界器官移植第一大国,不用担心取消死囚器官会减少移植。

  为什么这么自信?全国在等待2.2万人 每年能做1万多例

  记者:感觉您特别自信,不担心供体瓶颈。

  黄洁夫:目前,全国经过网上等待移植的患者有2.2万人,今年公民的捐献,就能做到1万例以上。

  为什么这么自信,我有最新的数据。这是昨天的数字,今年1月1日到3月3日,仅两个月我们已经有381例捐献,捐献器官937个,加上角膜约在1200左右。即便是在春节期间,这是国人忌讳生死的时候,我们也有捐献。

  我们从2010年开始试点器官捐献,试点的11个省市,在三年里,共有器官捐献个案1441例。但2014年,仅一年就实现了近1700例捐献,成功完成了5000个大器官移植。加上30%的亲体捐献,2014年,我国的80%器官均来自公民自愿捐献。所以,今年很有信心完成1万例以上,因为大气候在,捐献会越来越多。

  我国每年正常死亡有600多万人,即使只有1‰的捐献,也有6000人,按照平均每人捐献3个器官计算,可以进行1.8万例移植手术。

  原来只是看到曙光,现在是事实。取消死囚器官以后,我们的捐献事业已走上阳光大道,正道肯定是宽广的。所以我们要对这个事业有信心。

  记者:您刚才说的排队等待的患者有2.2万例,这似乎和我们在一线采访的感受不同。因为我们发现每个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生手里都有厚厚的本子,上面是密密麻麻排队的人。

  黄洁夫:可能刚才我说的你还没有理解。现阶段,制约器官移植例数的不是器官供体的短缺,而是经济原因。很多人都交不起这个钱,很多困难家庭难以支付移植费用,未能进到医院里。

  所以,我们的器官移植更应该像大病一样,纳入医保中去,让家庭困难的人都能移植得起。

  5-8万元的“材料费”将消失 供体受体见面也不是不可能

  记者:此前的采访中,我注意到,那些获得了器官移植机会的患者,需要额外支付5-8万元的“材料费”,这个“材料费”既没有发票也不能纳入报销,好像是暗箱操作的结果。

  黄洁夫:原来的确是有的,有死囚器官,所以会“地下操作”。现在都是阳光下捐献,这个“材料费”会消失,以后都不会有了。

  记者:在以后的器官捐献中,我们会不会给捐献者一定的补偿?

  黄洁夫:去年的1700例捐献,很多都是困难家庭捐献,没有人提出过要钱。他们把自愿捐献器官当成是阳光下的奉献,是救人的“生命礼物”,没人要钱。

  当然我们发现了困难家庭捐了器官,希望给他们一些救助,但他们都不要。由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有的器官捐献者家庭一提到钱,都会感到羞耻。因为,他们觉得这是亲人生命的一部分,希望是生命的延续。如果有金钱的往来夹杂在里面,感觉这个味道就变了。

  可是我们的管理体制这方面,人家有贡献,我们也一定要体现社会的关爱。比如,采取一些措施,像捐献者抢救过程中的医药费要免掉,不管多少钱,治疗费用全免,捐赠后,安葬火化,这些费用也都由我们的体系来解决。

  我们也希望接受器官移植的人能够有更多地反馈给社会。西方说,器官移植的受体和献体是不能够见面的。但其实我觉得,我国的体系建设好以后,可以更多地鼓励社会的互动。前年,广东佛山,有个台湾人捐献器官,救了三个人。他的爸爸妈妈从台湾过来,受体都管捐献者的爸爸妈妈叫爷爷奶奶,多感人。所以,我们要用中华民族的文化来解决中国的问题,不要照搬西方的。

  应全面修订人体器官捐献条例 别让部门利益成“拦路虎”

  记者:您觉得,目前环境下,关于器官捐献和移植,还有哪些问题是必须解决的?

  黄洁夫:我这次提了一个提案,当务之急,是2007年颁布的人体器官捐献条例需要全面修订。今年,推广器官移植工作,我想,应该把“条例”、“暂行规定”、“刑法器官买卖罪”等三十多个文件,整合在一起,打造一个升级版的器官移植法文件。

  “下圣治事,中圣治人,上圣制法。”我们现在要全面依法治国,从法律法规层面进行规范,所有机构的建设都有待法律的完善。所以我们希望你们一起呼吁这个条例尽快修订,新的器官移植法能够出台,明确界定红十字会、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权责。

  我们的捐献事业现在刚开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卫生行政部门怎么配合,现在还是有很多不协调的方面,交通部、民政部、公安部都得配合,怎么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但我们的事业进行中老是出现部门利益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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